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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李長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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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李長蘆先生》是明代詩人何景明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
作品名稱
送李長蘆先生
作    者
何景明
創作年代
明代
作品體裁
七言律詩

送李長蘆先生作品原文

十年相見倍相親,風表依然道義存。
幾憶趨庭陪鯉對,無緣縮地拜龍門。
停杯慷慨論前事,撫劍踟躇感舊恩。
一別重逢更何處,雁聲東下海雲昏。 [1] 

送李長蘆先生作者簡介

何景明: 明河南信陽人,字仲默,號大復。八歲能作文,十五中舉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正德初,劉瑾用事,謝病歸。瑾敗,以薦除中書。時武宗多以佞幸為義子。景明疏言“義子不當蓄,宦官不當寵”。官至陝西提學副使,以病投劾歸,抵家而卒。與李夢陽齊名,主張“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時人言天下詩文必稱“何李”。又與邊貢、徐禎卿並稱四傑,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稱七才子,即所謂“前七子”。然何、李成名之後,論詩每相牴牾。申何者謂何詩俊逸,李詩粗豪,蓋風格實有區別。有 《大復集》、《雍大記》、《四箴雜言》。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