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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責任規定

鎖定
《退貨責任規定》目的是為了減少顧客和廠家之間因退貨產生的矛盾。
中文名
退貨責任規定
外文名
Return the liability provisions
針對問題
顧客退貨

退貨責任規定概述詞語釋義

退貨(sales return)是指買方將不滿意的商品退還給賣方的過程。
常見的退貨原因
(a)商品質量或包裝有問題,顧客退回後,門店收貨部再轉退給供應商;
(b)存貨量太大或商品滯銷,門店消化不了,退還給供應商;
(c)商品未到保質期,即已變質或損壞。

退貨責任規定退貨協議

甲方(購貨方):
退貨協議
甲方(購貨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銷貨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貨物描述
貨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金額税率 税額
價税合計:(大寫)(小寫)
第二條退貨原因
乙方延遲交貨,且材料不符合訂單,未能保證甲方順利使用。
第三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按約定退還貨物。
(二)乙方責任:退還已付的貨款。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協議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協議需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有效,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以貨款兩訖之日起,結束本協議關係。
第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提交仲裁機構。
第六條雙方單位所提供的退貨協議和附送資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並對此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