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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金

鎖定
退役金是轉業幹部選擇自主擇業後,由安置地逐月發放的貨幣。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領取的退役金,既不是工資酬薪,也不是退休金,更不是養老金。退役金是國家按照一定的給付標準,以資金的形式用來滿足軍隊幹部退出現役自主擇業的基本生存需要和抵禦生活風險的需要,以及享受經濟發展權的一種安全保障手段,屬於社會財富、收入、資產的再分配。 [2] 
中文名
退役金
對    象
退役士兵享受的一次性待遇
01退役金標準
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
計算方法
退役金標準×服現役年限

退役金標準的確定

退役金標準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並適時調整。
2011年退役金標準是:士兵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 [1] 

退役金數額計算

退役金根據退役金標準和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計發:退役金數額=退役金標準×服現役年限。
服現役年限從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到下達退役命令之日止。服現役年限按週年計算後,剩餘月數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年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1] 

退役金相關條例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20條規定,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一)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二)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三)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不能累計增發退役金。 [1] 

退役金其它

退役士兵領取的退役金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參考資料
  • 1.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100問 
  • 2.    王亮主編;劉全發,劉泮芳,王大民,胡仁喜副主編. 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服務手冊[M]. 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