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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慶州國家税務局

鎖定
迪慶藏族自治州國家税務局於1994年9月税務機構分設時成立,是迪慶州主管國家税收工作的正處級行政機構,由雲南省國家税務局實行垂直管理。
中文名
迪慶州國家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9月

迪慶州國家税務局機構簡介

主要負責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徵收管理,包括:增值税、消費税、金融保險營業税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業及2002年以後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税、車輛購置税,同時,還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税的管理。

迪慶州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迪慶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負責全州各項國家税收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和各項税收徵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税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税收執法職能。(四)負責全州國税系統徵收的各項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税務師的管理,規範税務代理行為。(五)負責全州進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六)監督檢查各納税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税。(七)負責全州國税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税收法制建設。(八)圍繞國家和迪慶經濟發展戰略,發揮税收對經濟的調控和監督職能,努力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服務。(九)監督檢查全州各級國税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税收法律、方針政策情況。(十)管理全州國税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縣區級國家税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各級國税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十一)負責全州國税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十二)負責全州國税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羣工作。(十三)負責全州國税系統税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十四)負責全州國税系統税收信息化、現代化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五)研究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開展税收諮詢。(十六)承辦雲南省國家税務局和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