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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法

鎖定
農田水利法是北宋鼓勵農民興修水利、耕種土地的措施,也是王安石新法之一。
中文名
農田水利法
發起者
王安石
發起時間
1069年
效    果
興修了眾多水利工程
王安石 王安石
措施介紹
北宋,因土地兼併賦役不均,水利失修,田多荒廢。王安石執政後,於熙寧二年 (1069年)頒行農田水利法,派出各路常平官專管此事。
凡吏民能提出土地種植方法,指出陂塘、堤堰、溝洫利弊,且行之有效,可按功利大小給獎。還獎勵人民在各地興修水利工程,開墾荒廢田地。 [1] 
此法令在頒佈後的七個年頭裏,當時全國興修的水利工程達一萬多處,灌溉民田36萬多頃。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