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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

鎖定
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是隸屬農業部區域性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對外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區漁政局,屬行使國家行政執法職能,列入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
中文名
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
管    理
中國漁政指揮中心
所    轄
江蘇、上海、浙江

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主要職責

業務工作歸口農業部漁業局、中國漁政指揮中心管理。長江漁業資源管理委員會掛靠我局。我局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所轄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及和長江流域四川、雲南、貴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重慶各省市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法律授權和農業部的委託,行使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或多邊漁業協定的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重大漁業糾紛和涉外漁業事件,積極做好漁業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資源與漁業水域環境的監測與評估、重要漁場漁汛的生產安排與管理、珍稀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與管理、漁港監督、漁業交通安全、漁業無線電管理等工作。

農業部東海區漁政局工作內容

我局以伏季休漁管理、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巡航,實施中日、中韓漁業協定,涉外漁業管理、打擊電毒炸魚等非法作業,開展漁港管理、漁業安全生產和資源、環境監測、長江漁業資源管理工作等為重點,加大執法管理和保護漁業資源的力度,加強漁業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法制建設。
我局擁有6條漁政船(其中2艘為千噸級船舶)常年在海上巡航,對外維護我國的海洋漁業權益,對內維持漁場作業秩序,保護廣大漁民的合法權益。我局創辦的《東海漁業信息》、《周邊國家和地區漁業信息》、《東海漁業資源動態》等刊物資料積極向社會開展宣傳,並向全社會公開漁政檢查案件處理程序、漁政案件的聽證、複議制度等政務內容,接受社會的監督。
我局將以改革開放為動力,以發展漁業經濟為目的,堅持“以法興漁、強化管理、公正嚴明、服務漁業”的方針,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適應漁業發展根本性轉變的需要,遵循我國漁業發展的規律,加強漁政漁港監督管理,保障和促進漁業經濟健康、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為穩定近海漁業資源,大力發展增養殖業,保護長江漁業資源優勢,邁上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的新台階作不懈地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