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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區劃

鎖定
農業區劃是根據各地區不同的農業自然資源條件、社會經濟條件以及農業生產特徵,按照區別差異性、歸納共同性的辦法,把全國或一個省、一個地區、一個縣劃分成若干在生產結構上各具特點的農業區。不同的農業區應有不同的發展方向和增產途徑。它是科學指導農業生產和建設的戰略手段,是實行合理佈局、實現農業現代化的一項基礎工作。農業區劃的內容、種類有幾個方面。 [1] 
中文名
農業區劃
外文名
Agricultural regional planning
所屬學科
經濟學
所屬領域
農業
作    用
研究農業地理佈局科學分類方法
劃分目的
科學地指導農業生產

農業區劃簡介

農業區劃是按農業地域分異規律,科學地劃分農業區。是研究農業地理佈局的一種重要科學分類方法。是在農業資源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各地不同的自然條件與社會經濟條件、農業資源和農業生產特點,按照區內相似性與區間差異性和保持一定行政區界完整性的原則,把全國或一定地域範圍劃分為若干不同類型和等級的農業區域;並分析研究各農業區的農業生產條件、特點、佈局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指明各農業區的生產發展方向及其建設途徑。農業區劃既是對農業空間分佈的一種科學分類方法,又是實現農業合理佈局和制定農業發展規劃的科學手段和依據,是科學地指導農業生產,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基礎工作。
農業生產具有強烈的地域性,地區差異十分明顯,按區內相似性和區際差異性來劃分農業區,目的是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揚長避短,發揮地區優勢,因地制宜地規劃和指導農業生產,實現合理的農業地域分工提供科學依據。
農業區劃的內容體系,一般包括四個方面:①農業資源條件區劃。包括農業氣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生態等區劃。對發展農業生產的自然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按照它們的地區分佈規律劃分區域或類型區,評價其對農業生產的有利和不利影響,研究提出因地制宜、趨利避害、揚長避短、合理利用和保護農業資源、改善或改造農業生產條件的方向和途徑。
農業部門區劃。包括農、林、牧、漁各生產部門和各主要作物的區劃。分析農、林、牧、漁業各個部門和主要農作物、林種、畜種、魚種對自然條件的適應性及對社會經濟技術條件的要求,並從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經濟效果考慮,按照綜合農業區劃分區體系,分區提出合理調整生產結構和佈局,以及有關增產關鍵措施等方面的科學依據和建議。
③農業技術改造區劃。包括農業機械化區劃、農業水利化區劃和化肥、土壤改良、農作物品種、植物保護、農村能源等區劃。就發展農業水利化、機械化、化學化、農村能源、土壤改良、植物保護等,分別分析其特定的有關條件,按生產發展的需要和可能,對不同農業區實行技術改造的重點、步驟和方法提出科學建議。
④綜合農業區劃。是整個農業區劃的主體和核心。四類區劃稱為農業區劃的橫向體系。在全國範圍內進行的叫全國農業區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範圍內進行的叫省級或地(市)級、縣區劃。這種分級開展的農業區劃被稱為農業區劃的縱向體系。下級區劃是上級區劃的基礎,上級區劃對下級區劃起指導作用,上下協調,相輔相成。

農業區劃區劃簡史

農業生產與自然環境條件的關係密切。在古代,農業的分佈很大程度上受不同自然條件的制約,因而出現農業的地區分異現象。2000多年前成書的《尚書·禹貢》是中國最早分區敍述農業的著作。近代最早比較科學地從事農業區劃研究的,是俄國К.И.阿爾謝涅夫,他於1818年首次按照氣候和土壤的特徵,把俄羅斯分為10個“經濟區”。20世紀20~30年代,歐美更多地理學家對各國、各大洲乃至全世界,廣泛地進行了農業區劃研究。例如1925年O.約納森對歐洲,1926年O.E.貝克對北美,1937年J.L.卜凱對中國,先後進行過農業分區的探討。應指出的是,В.И.列寧在1899年的《俄國資本主義的發展》和1914~1915年的《關於農業中資本主義發展規律的新材料》兩書中,正確分析了資本主義農業區域的形成及其相關理論基礎。
在政府領導下開展農業區劃工作,首推十月革命後的蘇聯。蘇聯多次組織多學科專業人員進行了全蘇和加盟共和國的各種類型的農業區劃的調查研究,制訂過多種劃區的原則和方案,為蘇聯制訂遠景發展計劃和農冶生產配置提供了科學依據。1975年由全蘇列寧農業科學院等單位合編的《蘇聯全國土地自然-農業區劃》即其一例,它把全蘇劃分為3個帶、14個地帶、1個地區、5個亞區。中國領土遼闊,農業類型多樣,1949年前只有少數學者作過全國或某一省的農業分區的探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配合編制國家五年計劃,多次開展農業資源調查和區劃研究,並將其列為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的重點項目,成立全國和省、市、自治區農業區劃委員會,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多學科的廣泛的調查研究,取得了豐富的成果。如1981年編制的《中國綜合農業區劃》,對水土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潛力、農業生產佈局和結構調整、商品基地選建、因地制宜實行農業技術改造等,提出了新的論點、建議和戰略措施;並在此基礎上,根據地域分異規律和分級系統,分別闡明瞭10個一級區和38個二級區的基本特點、農業生產發展方向和建設途徑。

農業區劃區劃作用

農業是由多部門和各種作物生產構成的一個大系統。它的空間分佈儘管因地而異,千差萬別,但仍然有其規律可循。農業區域的形成,不僅由於生物對環境的適生要求,而且是歷經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長期勞動地域分工的結果。一個地區發展什麼樣的農業,怎樣安排農業各種部門和各種作物,達到多大規模,採取何種經營方式,往往要取決於一定時期的國民經濟需要和可能,以及農業的生產水平。從農業自給性生產到發達的商品性專業化、現代化生產,要有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因此,不論一個國家,或一個較大地區,為了充分開發利用當地的自然和經濟資源,因地制宜,揚長避短,促進農產品的不斷增產,就有必要通過深入調查,分析各地生產條件和特點,進行農業區劃工作,以利分區規劃,分類指導,合理佈局,分級實施,從而避免農業生產的盲目性。

農業區劃內容

區劃內容主要包括:
①農業自然條件區劃。着重分析不同地區農業自然條件和資源與農業佈局的關係;
②農業部門區劃。着重研究農業各部門或農作物的生態適應範圍、生產佈局特點及其地域分佈;
③農業技術改革區劃。着重研究不同地區農業技術改革的方向和途徑;
④綜合農業區劃。在上述3個區劃基礎上,從綜合觀點出發,區別差異性,歸納共同性,劃分各具特點的綜合農業區。以上4種區劃既有區別、又有聯繫。前3種是綜合農業區劃的基礎,而綜合農業區劃是全部農業區劃的核心和集中表現。

農業區劃原則

劃分農業區的原則為:
①農業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的類似性;
②農業生產特徵和發展方向的類似性;
③農業生產存在問題和關鍵措施的類似性;
④保持一定的行政區界的完整性。農業區劃是多部門、多層次和多目標的,具有一定的等級體系。按橫向體系,有為農業服務的各種自然區劃、部門區劃、技術改革區劃、綜合區劃。按縱向體系,有農業地帶(或農業區)、農業亞地帶(或農業亞區)、農業小地帶(農業小區)等。
農業區劃分無統一標誌和指標,大致分為比較單一的主導指標和綜合的多指標。前者以農業生境條件或農業本身特徵為主,如氣候、土壤、地貌條件,以及作物組合、經營方式、生產水平、專業化和集約化程度等。後者用多種指標分區,如美國惠特爾西(D. Whittlesey)於1936年選用5個要素劃分世界13個農業區,即:①作物和牲畜組合;②土地利用集約化程度;③農產品商品化程度;④農業機械化方式和水平;⑤建築物形式及其他農用設施結構。蘇聯學者拉基特尼科夫(A. N. Rakitnikov)1970年提出農業區劃指標體系包括4類,即:總的指標(如農業專門化和農業集約化水平),技術一組織指標(如部門及作物結構、經營方式及地域組織指標),評價農業經濟效益的指標和評價農業生產條件的指標。今後的趨勢是運用多變量的數學分析方法來解決農業區劃分的綜合標誌和指標問題。

農業區劃具體區劃

根據綜合區劃的分區原則與方法,對中國綜合農業區的劃分。1981年編制的《中國綜合農業區劃》將全國劃分為10個一級農業區和38個二級農業區。第一級區概括地揭示中國農業生產最基本的地域差異,既反映中國自然條件大的地帶性特徵,也反映通過長期歷史發展過程形成的農業生產的基本地域特點;二級區着重反映農業生產發展方向和建設途徑的相對一致性,結合分析農業生產的條件、特點和問題。
10個一級區是:①東北區;②內蒙古長城沿線區;③黃淮海區;④黃土高原區;⑤長江中下游區;⑥西南區;⑦華南區;⑧甘新區;⑨青藏區;⑩海洋水產區。其中,①至④農業區位於秦嶺、淮河以北,是中國各種旱糧作物的主產區;⑤至⑦位於秦嶺、淮河以南,是中國水稻以及亞熱帶、熱帶經濟作物主產區。這7個區屬中國東部地區,是中國人口、耕地、農、林、牧、漁業分佈集中地區;⑧至⑨區屬於中國西部地廣人稀、以放牧畜牧業為主的地區。 [2] 
2011年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中國農業功能區劃研究》中,對全國農業功能區進行了重新劃分,劃分為了10個一級區、45個二級區。一級區反映全國衣業多功能地域分異的基本格局,主要由大的地理界線、大的區域經濟發展不半衡性所控制。二級區則更具有實用性,反映從全國角度出發的各項功能的具體特徵及外部制約因素。
全國農業功能區劃圖 全國農業功能區劃圖 [3]
全國農業功能區劃表
一級功能區
二級功能區
一級功能區
二級功能區
Ⅰ東北農產品供給功能主導區
Ⅰ1三江平原糧食供給一天然濕地保護限制區
Ⅴ西南就業與生存保障—民族文化傳承功能主導區
Ⅴ1滇桂南部熱帶作物、糖料供給一生物多樣性保護限制區
Ⅰ2 松嫩平原糧食、畜產品、糖料供給區
Ⅴ2滇中高原盆地區域性農產品供給區
Ⅰ3東北西部就業與生存保障—風蝕沙化壓力區
Ⅴ3武陵山地生物多樣性保護限制區
Ⅰ4北部山地森林資源保護限制區
Ⅴ4黔桂滇岩溶石漠化壓力區
Ⅰ5南部山地森林資源保護限制區
Ⅴ5川滇山原水士流失壓力區
Ⅱ黃淮海農產品供給功能主導區
Ⅱ1冀魯豫低平原水資源極度短缺區
Ⅵ內蒙古和長城沿線就業與生存保障功能主導區
Ⅵ1內蒙古草原民族文化傳承功能一草原退化壓力區
Ⅱ2黃淮平原水資源短缺區
Ⅵ2內蒙古中部區域性農牧產品供給區
Ⅱ3泰沂山地自消糧食供給一就業與生存保障區
Ⅵ3冀遼北部水源地
保護限制區
Ⅲ沿海城市帶生態調節—觀光休閒功能主導區
Ⅲ1環渤海園藝、養殖產品供給區
Ⅵ4長城沿線風沙壓力區
Ⅲ2華東水產品供給區
Ⅶ黃土高原就業與生存保障功能主導區
Ⅶ1汾渭平原區域性農產品供給與城市服務—水土資源壓力區
Ⅲ3華南熱帶作物、水產品供給區
Ⅶ2渭北隴東區域性農產品供給區
Ⅳ長江中下游農產品供給—就業與生存保障功能主導區
Ⅳ1長江中下游平原稻穀、水產品供給一洪水調蓄限制區
Ⅶ3晉陝黃土丘陵自消糧食供給區一水土流失壓力區
Ⅳ2湘鄂贛紅壤丘陵稻穀、肉類供給區
Ⅶ4晉東豫西山地自消糧食供給區
Ⅳ3東南丘陵林特產品供給區
Ⅶ5隴中青東自消糧食供給—水土流失壓力區
Ⅳ4伏牛大別山地自消糧食供給區
Ⅷ西北內陸農產品供給—民族文化傳承功能主導區
Ⅷ1寧蒙河套糧油供給區
Ⅳ5南嶺山地丘陵自消糧食供給區
Ⅷ2河西走廊區域性農產品供給一水資源壓力區
Ⅳ6四川盆地稻穀、肉類供給區
Ⅷ3天山北坡綠洲棉糧供給區
Ⅳ7秦巴山地生物多樣性保護限制區
Ⅷ4伊型河谷糧食、吉產品、糖料供給區
Ⅷ西北內陸農產品供給—民族文化傳承功能主導區
Ⅷ5南疆綠洲棉花供給區
Ⅸ青藏高原民族文化傳承功能主導區
Ⅸ1青藏高寒草地退化壓力一自然保護限制區
Ⅷ6吐哈盆地綠洲園藝產品供給區
Ⅸ2藏南區域特色農產品供給區
Ⅷ7北疆北部生態保護限制區
Ⅸ3高原北部區域性糧油供給一自然保護限制區
Ⅷ8蒙甘荒漠牧區
Ⅸ4高原東部高山峽谷生物多樣性保護限制區
Ⅷ9南疆西部牧區
Ⅹ海洋水產品供給功能主導區

農業區劃農業區劃與市場經濟的關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直接調控為主,轉變為間接調控為主,主要通過財政、金融等經濟手段,利用物質利益的誘導,引導農民既實現自身的經濟效益,又完成國家的宏觀經濟目標。
農業區劃通過引進市場經濟的思想,調整農業區劃工作的指導思想、研究內容、研究重點。總的是要在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和市場經濟接軌,以適應國家宏觀調控的手段。遠景設計研究院專家認為要做到:更新觀念;農業區劃工作要適應市場變動的需要;要用市場經濟的觀點評價農業資源;要拓寬研究領域與地域,使農業區劃的內容與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重視國外農業資源與農產品市場的調查研究。

農業區劃農業區劃的主要內容

對一定區域範圍未來時期農業發展、農業資源開發和生產力佈局所作的總體部署。
主要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和農業地域差異,確定農業生產的區域分工,有效利用農業資源,合理配置生產力,發揮區域優勢,改善農業生態環境,統籌安排農業開發和建設,使農業同整個國民經濟以及農村有關部門相互協調。
具體內容是:①全面分析評價農業自然資源與社會經濟技術條件。
②研究確定區域的發展方向、重點和戰略目標。
③提出合理調整農業生產結構與佈局的方案。
④確定合理利用農業資源、農業綜合開發的目標與內容。
⑤提出建設農業商品生產基地和增強農業物質技術基礎、改善生態環境的方案。
⑥綜合協調農林牧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農用工業以及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
⑦進行開發建設項目的效益分析。
⑧提出實現區域開發與建設的政策與措施。不同區域的資源條件、生產特點、發展戰略不同,規劃內容也有所側重。
規劃的區域範圍,有不同等級(全國、省、地、縣等),不同層次(一級區、二級區、三級區等)的差別。

農業區劃區劃體系和標誌

農業是由人-生物-環境組成的一個複雜生產系統,是經濟再生產與自然再生產的相互交錯的物質生產部門,因而農業區劃體系是多部門、多層次和多目標的。從橫向體系來説,有各種農業自然區劃-部門區劃-技術改革區劃-綜合區劃。從縱向體系來説,自上而下,按大小不同的地區(地帶),有一個符合實際又適合要求的等級系統。這種由大到小的分級系統及其標誌,各國尚無一致定論。如有的國家用農業地帶(或農業區)、農業亞地帶(農業亞區)、農業小地帶(農業小區)來分等級;有的國家用數字序列來劃分級別。
對農業區的劃分標誌和指標,有許多不同的見解。按空間結構形式,大體上可歸納為均質性(同一性)和異質性兩種。區域的均質性是泛指農業生產條件和特點大體相同的區域單元;而異質性是指象以城市消費市場為核心的郊區農業地帶。農業區(地帶)的指標選擇,大致可分為比較單一的主導指標和綜合的多指標。單一主導指標又有以農業生境條件為主的和以農業本身特徵為主的區別。
前者如氣候、土壤等自然條件;後者如作物組合、經營方式和生產水平等;也有主張以專業化和集約化程度作指標來反映農業特徵的。用多種指標分區,可以美國D.S.惠特爾西1936年工作為例,他選用以下5個要素劃分世界為13個農業區:①作物與家畜的組合;②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③農產品的處理和銷售,即商品化程度;④農業機械化方法和程度;⑤建築物的型式及其他農用設施結構。這些要素雖比較客觀,反映了農業生產的主要方面,但綜合處理仍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運用多變量的數學分析和系統工程方法來解決綜合標誌和指標問題。

農業區劃區劃注意事項

①與農業生產規劃的關係。農業區劃不僅要客觀如實地反映現狀,而且要儘可能地預示發展遠景,使它更好地與生產規劃相結合。它與農業生產規劃既有聯繫又有區別。農業區劃着重根據客觀實際情況,提出各區農業生產佈局和結構的調整、切實可行的發展途徑和戰略措施,為因地制宜制定生產規劃提供依據。
農業規劃則是從國民經濟發展對農業生產的需要出發,規定一個長期總目標,着重在一定年限內分期分批確定建設規模、發展指標、速度和比例關係,規定人力、物資和財力的投放及其步驟措施。在區劃的基礎上制訂規劃,使規劃的指標和措施更好地落實到不同的農業區,在中國農業區劃工作實踐中已發揮明顯的效果。②與行政區劃的關係。
客觀形成的農業地帶農業區,很少與行政區相吻合。為了因地制宜貫徹實施農業改善措施,就不能不打破行政界線,特別是較大範圍的行政區單位,如省、自治區,乃至大部分的縣。但根據中國具體情況,各省區的農業區劃最好保持鄉這一基層單位的完整性。農業地帶和農業區是隨着農業生產佈局結構的變化而變動,兩個地帶或區間的界線實際上呈現過渡帶的性質,這也是與行政區界相異之處。
參考資料
  • 1.    何盛明. 財經大辭典: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0
  • 2.    中國綜合農業區劃
  • 3.    《中國農業功能區域研究》項目組.《中國農業功能區劃研究》:中國農業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