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農村承包經營合同

鎖定
農村承包經營合同是指集體經濟組織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或者與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單位或個人之間,就經營集體所有或國家所有集體使用的資產所達成的協議。 [1] 
中文名
農村承包經營合同
性    質
協議
類    別
法學術語
農村承包經營合同主要包括: 土地承包合同、林業承包合同、牧業承包合同、漁業承包合同、工副業承包合同、果園承包合同等。在這些承包合同中,標的物的所有權並不發生轉移,仍然屬於集體組織,承包者取得的只是承包經營權,即對承包標的物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參考資料
  • 1.    王進喜.律師與公證制度: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