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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鎖定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經濟學術語,又稱農民人均純收入,是指農村居民家庭全年總收入中,扣除從事生產和非生產經營費用支出、繳納税款和上交承包集體任務金額以後剩餘的,可直接用於進行生產性、非生產性建設投資、生活消費和積蓄的那一部分收入。也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
中文名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外文名
Per capita net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特    點
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
特    色
速度高3.6個百分點
經典案例
【2012年浙江省資料分析材料】“十一五”期間,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由2005年的3255元提高到2010年的5919元,增加2664元,年均增長12.7%;扣除價格因素後,實際年均增長8.9%。比“十五”期間農村居民收入年均實際增長速度高3.6個百分點。
2010年農村居民的工資性收入人均2431元,比2005年增加1257元,增長1.1倍,年均增長15.7%。
2010年農村居民家庭生產經營純收入人均2833元,比2005年增加988元,增長53.6%,年均增長9.0%。
2010年農村居民得到的轉移性收入人均453元,比2005年增加305元,增長2.1倍。
2010年農村居民的財產性收入人均202元,比2005年增加114元,增長1.3倍,年均增長18.0%,年均增速比“十五”期間高3.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