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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經營權

鎖定
農村土地經營權是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的一項權能,就是承包農户將其承包土地流轉出去,由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經營,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取得土地經營權。
2021年1月26日,《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經農業農村部2021年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 
中文名
農村土地經營權
定    義
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分離出的一項權能,就是承包農户將其承包土地流轉出去,由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經營,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取得土地經營權

農村土地經營權詞語概念

伴隨中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户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必然趨勢,“農村土地經營權”這一概念應運而生。

農村土地經營權管理辦法

2014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05年1月7日,經農業部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2005年1月29日公佈,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26日,《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經農業農村部2021年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