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農地轉用

鎖定
農地轉用是將農地改變用作住宅用地、工廠用地、公共用地等非農用地。
中文名
農地轉用
含    義
將農地改變用作住宅用地
範    圍
必須是在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
特    點
可同時報批
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准。依法按程序逐級報批,先轉用後徵用,可同時報批。
參閲: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