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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士

(聖經詞語)

鎖定
希伯來文意為具有口才和雄辯能力的人(賽3:3)。
中文名
辯士
外文名
Orator

目錄

辯士釋義

希臘文只出現一次,指帖土羅,即在羅馬巡撫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羅的人(徒24:1)。依照羅馬法律,當時的法庭都用拉丁文,辯護人必須由專門的辯士來擔任。另外,該詞又可用如動詞,意思是對民眾進行演説。據《使徒行傳》第12章21節載,希律・亞基帕一世在該撒利亞向眾人演説,被奉為神;但他沒把榮耀歸於上帝,上帝的使者便懲罰他,讓蟲子把他咬死。 [1] 

辯士出處

1、使徒行傳 - 第 24 章 第 1 節:”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
2、 哥林多前書 - 第 1 章 第 20 節:”智慧人在哪裏?文士在哪裏?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裏?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 [2] 
參考資料
  • 1.    梁工.《聖經百科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2015年6月:第92頁
  • 2.    《中文聖經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