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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士
(聖經詞語)
鎖定
希伯來文意為具有口才和雄辯能力的人(賽3:3)。
- 中文名
- 辯士
- 外文名
- Orator
辯士釋義
希臘文只出現一次,指帖土羅,即在羅馬巡撫腓力斯面前控告保羅的人(徒24:1)。依照羅馬法律,當時的法庭都用拉丁文,辯護人必須由專門的辯士來擔任。另外,該詞又可用如動詞,意思是對民眾進行演説。據《使徒行傳》第12章21節載,希律・亞基帕一世在該撒利亞向眾人演説,被奉為神;但他沒把榮耀歸於上帝,上帝的使者便懲罰他,讓蟲子把他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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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士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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