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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次膺

鎖定
辛次膺(1092年—1170年),字起季。萊州掖縣(今山東萊州)人。南宋名臣。
政和二年(1112年),辛次膺登進士第,授單父縣丞宋高宗紹興年間,擢左正言,主張抗金,力斥和議。除直秘閣、湖南提刑,為秦檜所陷,奉祠十八年。秦檜死後,起知婺州。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試給事中宋孝宗即位,拜御史中丞隆興元年(1163年),同知樞密院事,又拜參知政事,以疾力辭。隆興二年(1164年),以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致仕。乾道六年(1170年)卒,年七十九,諡簡穆。
辛次膺為官清正,敢於直言。善屬文,尤工詩。著有《屬辭比事》5卷、《奏疏》10卷、《箋表》10卷,已佚。《全宋詩》錄有其詩。 [1] 
本    名
辛次膺
別    名
辛簡穆
起季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宋人(漢族)
出生地
萊州掖縣
出生日期
1091年
逝世日期
1170年
主要作品
《屬辭比事》《奏疏》《箋表》等
主要成就
為官清正,敢於直言
官    職
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諡    號
簡穆

辛次膺人物生平

辛次膺俊慧力學,日誦千言。善屬文,尤工於詩。
政和二年(1121年)登進士第,歷單父縣丞。紹興年間任左正言,力主抗金,曾前後七次上疏勸諫高宗接受宣和、靖康年間的教訓,不與敵議和。宋、金和約達成以後,辛次膺義憤填膺,上疏對以秦檜為代表的主和派為一已私利賣國求榮的醜惡行徑進行了猛烈坪擊,對高宗“降萬乘之尊”求悦於敵而負天下之人的做法也提出了尖鋭的批評。奸相秦檜利用職權為其妻兄加官,卑權微的辛次膺立即向高宗遞交彈劾奏章,文中歷數秦檜妻兄和親家投拜金賊、佃佔官田的賣國謀私行徑,建議皇上予以嚴懲。高宗留下奏準備查處,可等辛次膺走後,秦檜追到高宗寢室,花言巧語説服皇上收回成命。辛次膺聽後怒火中燒,立即上疏,尖鋭指出這是秦檜的“容私營救”,而皇上卻聽之任之,致使“國之紀綱,臣之責任,一切廢格”。他接着申明,就是皇親國戚皇上寵任不當也應論劾,難道現在宰相的姻親就不能治罪嗎?!希望皇上“戒矇蔽之漸”。史稱“渡江以後,直言之臣以次膺為首”。終因勢單力薄,為秦檜忌害,被削職為民,流落鄉里達20年,仍“以禮自持”,“雖崎嶇亂離,貧不自聊”,絕不屈服。直到孝宗即位,才被再次起用,任御史中丞。
辛次膺十分同情戰亂中老百姓的困苦,曾多次上疏,請求皇上賑濟撫慰欲外出謀生的中原百姓,以定其心;停止無急用的賦税,精簡多餘官員的老弱殘兵,以減輕百姓負擔;召回逃亡農民並借給種子和耕牛,以開發荒蕪了的兩淮沃土。辛次膺極有文才,且代民而言,因而“每秦疏一出,天下韙之”。
旋同知樞密院事。官至參知政事。以疾祈免,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乾道六年(1170)卒,享年79歲,諡號“簡穆”。

辛次膺人物評價

脱脱:次膺力排羣邪,無負言責,涖政不煩,居約有守。晚再立朝,謇諤尤著,南渡直言之臣,宜為首稱焉。 [2] 

辛次膺個人作品

辛次膺善屬文,尤工詩。著述尚有《屬辭比事》5卷、《奏疏》10卷、《箋表》10卷傳世。《全宋詩》錄有其詩。

辛次膺史料記載

辛次膺,萊州人。俊慧力學,日誦千言。甫冠,登政和二年進士第,值山東亂,舉室南渡。屬閩寇陷建州,宰相呂頤浩以次膺宰浦城,遏賊衝。比至,寇黨已焚其 邑。於是披荊棘,坐瓦礫中,安輯吏民,號令不煩,邑民便之。數月,韓世忠破賊,復建州,除審計司。餘黨範黑龍破鄰邑,閩帥張守檄次膺,俟賊平而後行。乃募 鄉兵習強弩,賊至,與之夾水而陣,矢齊發,賊奔潰,生致首領五人,餘悉宥之。
擢右正言。韓世忠男直秘閣,次膺奏曰:“攻城野戰,世忠功也,其子何與?幸門一啓,援例者眾。”上信納。時秦檜在政府,為其妻兄王仲薿敍兩官。次膺劾仲薿奴事朱勔,投拜金酋,罪在不赦。章留中。
求去,除湖南提刑。先是,賊龍淵、李朝擁眾數萬,據衡之茶陵,檜匿不奏,乃以見闕處次膺。既抵長沙,賊勢方張,戍將抽回,始悟檜欲陷之。即單車趨茶陵,擒 賊驍將戮之,募賊黨毛義等,齎榜諭以朝廷抽回戍將,務欲招安,宜亟降,待以不死。龍淵、李朝相繼降,仍請料精鋭,可得禁旅萬餘。次鷹笑曰:“是皆吾民,正當棄兵甲,持鋤櫌,趣令復業。”
金好成,赦書至衡陽,次膺極陳其詐。書奏,不報。金陷三京。次膺罷。秦檜以其負重名,欲先移書,當稍收用,次膺笑而不答。檜死,起知婺州,孝宗即位,手詔 趣召。隆興改元三月,同知樞密院事。符離之師,捷奏日聞,次膺手疏千言,乞持重。未幾,軍果潰。及見,上顏色不樂,奏言:“師潰而歸,此上天大儆戒於陛 下。”上嘆其先見。
次膺孝友清介,立朝謇諤。仕宦五十年,無絲毫掛吏議。為政貴清靜,先德化,所至人稱其不煩。
《宋史·卷三百八十三 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