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轉租賃業務

鎖定
轉租賃業務是指租賃公司i育先以承租人的身份租入設備,然後再轉租給第二承租人。
中文名
轉租賃業務
定    義
租賃公司i育先以承租人的身份租入設備,然後再轉租給第二承租人
制度中對這項業務設置了“應收轉租賃款”科目和“應付轉租賃租金”科目進行核算。租賃公司以承租人身份起租時,借記“待轉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應體轉租賃租金”科目;對第二承租人起租時,借記“應收轉租賃款”科目,貸記“待轉租賃資產”科目;計算應收的租賃收益時,借記“應收帳款一一應收轉租賃租金”科目,貸記“應付轉租賃租金”科目,貸記“租賃收益”科目;收到租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轉租賃款”科目;支付轉租賃的承租租金時,借記“應付轉租賃租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 
參考資料
  • 1.    夏伯忠主編.新會計大辭典[M]:中國商業出版社,1993.11:第44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