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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售價格法

鎖定
轉售價格法,這種方法是指按聯屬企業一方在購進有關貨物後再出售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價格(即轉售價格),扣除轉售方適當的毛利潤額(進銷差價) 後的價格,作為確定聯屬企業之間這類貨物交易的公平市場價格標準。 [1] 
中文名
轉售價格法
定    義
按聯屬企業一方在購進有關貨物後再出售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價格(即轉售價格),扣除轉售方適當的毛利潤額(進銷差價) 後的價格,作為確定聯屬企業之間這類貨物交易的公平市場價格標準
按聯屬企業一方在購進有關貨物後再出售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價格(即轉售價格),扣除轉售方適當的毛利潤額(進銷差價) 後的價格,作為確定聯屬企業之間這類貨物交易的公平市場價格標準。在中國,因市場份額、地域、合同期限、支付條款、數量與質量等因素所造成的交易差異很難合理消除,中國税務機關在實踐中較少採用可比非受控價格法作為調整方法。
參考資料
  • 1.    餘勁松.國際經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