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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作制

鎖定
輪作制,是指在同一塊田地上有順序地在年度間輪換種植不同作物或複種組合的種植方式。輪作通常分為大田輪作和草田輪作兩大類。大田輪作以生產糧食或工業原料為主,包括為了滿足專門的生產要求而建立的專業輪作,為了能多方面滿足國家對農產品需要而建立的水旱輪作,以及為後茬作物提供較好水肥條件的休閒輪作;草田輪作以生產糧食作物和牧草並重,包括利用空閒季節或作物行間隙地種植綠肥,是用地養地相結合的糧肥輪作和綠肥輪作,以及以生產飼料為主,同時也種植糧食作物或蔬菜作物的飼料輪作。輪作的命名取決於該輪作中的主要作物構成,被命名的作物羣應占輪作區面積的1/3以上。常見的有禾穀類輪作、禾豆輪作、糧食和經濟作物輪作,水旱輪作、草田輪作等。輪作是用地養地相結合的一種生物學措施,有利於均衡利用土壤養分,防治病、蟲、草害;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狀,調節土壤肥力。例如,稻麥輪作體系能夠改善長期淹水稻田的物理性狀,土壤團粒結構和毛管空隙增加,pH趨於中性等,有利於作物的生長;水旱交替能有效防治某些病蟲害和雜草,增加土壤中的有機碳,促進氮素的循環等。 [1] 
中文名
輪作制
定    義
年度間輪換種植不同作物
類    型
用地養地相結合的一種生物學措
優    點
有利於均衡利用土壤養分
有利於均衡利用土壤養分和防治病、蟲、草害;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狀,調節土壤肥力中國實行輪作歷史悠久。旱地多采用以禾穀類作物為主或禾穀類作物、經濟作物與豆類、綠肥作物輪換;稻田的水稻與旱作物輪換。歐洲在8世紀前盛行二圃式輪作,中世紀後發展為三圃式輪作。18世紀開始草田輪作。19世紀,J.V.李比希提出礦質營養學説,認為作物輪換可以均衡利用土壤營養。20世紀前期,B.P.威廉斯提出一年生作物與多年生混播牧草輪換的草田輪作制,可不斷恢復和提高地力,增加作物和牧草產量。輪作因採用的方式不同,分為定區輪作和非定區輪作。輪作的命名決定於該輪作中的主要作物構成,被命名的作物羣應占輪作區的1/3以上。常見的有禾穀類輪作、禾豆輪作、糧食和經濟作物輪作,水旱輪作、草田輪作等。
參考資料
  • 1.    周健民.土壤學大辭典:科學出版社,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