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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罪法庭

鎖定
輕罪法庭是指法國審理輕罪案件的刑事法庭,只受理依法判處2個月以上監禁或2000法郎罰金的輕罪案件,以及與輕罪相關的違警行為。輕罪法庭通常下設幾個分庭,分庭設審判長1人,法官2人及檢察官1人,書記官1人。 [1] 
中文名
輕罪法庭
性    質
法律學術語
收案後,先經預審法官調查,決定是否受理。審訊以公開辯論方式進行,提起訴訟的案件須以判決書結案。不服法庭判決時,可向上訴法院的輕罪上訴法庭上訴,或向最高法庭申訴。輕罪法庭上審理民事案件的大審法庭常為同一機構,後者的法官同時也是前者的法官。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