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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光

鎖定
輔助光與主光源相對的術語,針對靠主光線形成的暗部,作為照明而用。多數情況搞成主光線亮度的1/2—1/10。在室內可增添燈光數,在户外則常利用銀反射燈。也稱補助光或副光。電影攝影中用來彌補主光之不足,照亮主光所不能照亮的側面,以顯示景物陰影部分的質感,幫助主光完成形像塑造的光線。
輔助光又稱補助光、副光。用來彌補主光照明不足的光。 [2] 
中文名
輔助光
外文名
Fill—in light
作    用
調整畫面影調、幫助主光造型等
運用原則
不強於主光、不產生光線投影等

輔助光基本介紹

Fill—in light
自然環境中攝影,如果陽光(直射光)是主光,由天空散射和地面、牆壁等反射來的光線即是輔助光。一般外景攝影,如以直射陽光為主光,則用反射板或人工照明作輔助光。內景攝影,全部使用照明燈具,須合理地安排光位、角度和投射距離,選擇和控制光照的強弱、光質的軟硬、光斑的聚散,以有效地發揮主、副光的造型作用。輔助光的亮度,應該低於主光。在一個畫面中,除了個別強烈的效果光和服飾上的亮斑以外,一般説主光是較亮的部分,輔助光是較暗的部分,兩者組成適宜的明暗階調。主光和輔助光的亮度,應取一定的比例,習慣上叫做“光比”。根據拍攝對象的不同,主光與副光的光比,也應有所不同。

輔助光作用

(1)調整畫面的影調,決定畫面的反差;
(2)幫助主光造型,塑造和描繪被攝對象的立體形態,表達其全部特徵;
(3)幫助揭示和表現被攝對象的質感。

輔助光運用原則

第一,光度絕對不能強於主光;
第二,不能產生光線投影,也可以説,有光不能有影;
第三,不能干擾主光正常的光線效果;
第四,在保持主光投射的陰影特徵前提下,儘量再現陰影部位的層次和質感。 [1] 
參考資料
  • 1.    李興國.攝影構圖藝術.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6:271
  • 2.    胡鍾才,李文方編著.簡明攝影辭典[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4.12: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