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軍部大臣現役武官制

鎖定
軍部大臣現役武官制,日本規定陸軍大臣(陸相)和海軍大臣(海相)限定由現役將官專任的制度。1871年《兵部職員令》規定,長官由現役將官專任,後作慣例。1900年山縣有朋內閣修改陸、海軍省官制,正式以法令形式規定“陸、海軍大臣以現役大、中將充任;次官以現役中、少將充任”。1913年迫於護憲運動壓力一度取消。1936年二二六事件後,廣田弘毅內閣恢復此制,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軍部曾利用這一特殊制度,多次逼使內閣倒台,使之成為軍部干預國家政治的手段。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