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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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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車號牌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武警部隊)軍用車輛的標誌,是軍交運輸部門經對申領號牌的車輛進行審核、檢驗、登記後核發的有註冊登記編碼的號碼牌,是國家賦予軍車運行特殊權利的證明。
中文名
解放軍軍車號牌
適用範圍
解放軍(包括武警部隊)軍用車輛
代    數
第一代時期
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

目錄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車號牌簡述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軍先後使用過六代軍車號牌。從2013年4月1日起換髮、5月1日正式啓用的“2012式”軍車號牌,範圍包括所有列入武器裝備實力的車輛,列入後勤裝備實力的車輛,軍隊事業單位車輛編制數內用於生活勤務保障的車輛,經總部、大單位批准配發的專業用車及自購頂編使用的車輛,軍隊保留的保障性企業和擔負軍事保障任務的軍地聯合辦事機構限額使用軍車號牌的車輛。私人車輛和來源手續不全的車輛,軍委、總部規定不準使用的超標準高檔豪華小轎車,不得使用軍車號牌。要求自購頂編和限額使用軍車號牌的車輛,僅限於軍隊已裝備的主要車型。
針對高檔豪華車輛懸掛軍車號牌現象,這次解放軍換髮的軍車號牌明確高檔豪華車輛,如奔馳、寶馬、林肯 凱迪拉克、大眾輝騰、賓利、捷豹、保時捷或排氣量超過3.0升、價格超過45萬元的轎車,以及路虎、保時捷卡宴和奧迪Q7等越野車,一律不得使用新式軍車號牌。 [1]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車號牌資料

自新中國成立後至2013年3月3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包括武警部隊)先後使用過六代軍車號牌。
第一代軍車號牌(1951年1月至1955年12月)。1951年1月,全軍首次對軍車號牌式樣、制發、管理等作了規定。號牌分汽車號牌、機器腳踏車號牌兩種,編號為6位阿拉伯數字。
第二代軍車號牌(1956年1月至1984年7月)。1955年11月,總後頒發了《關於汽車、拖拉機、履帶牽引車 機踏車的車號、類別標誌,夜間識別標誌與行車執照發放製作規定》,1956年1月正式啓用新的軍車號牌。大 小車型號牌編號均為5位數,並在號碼前第一次使用天干地支區分軍區(軍兵種)。
第三代軍車號牌(1984年8月至1992年12月)。這一代號牌稱為“84式”軍車號牌,分為正式號牌、掛車號牌 試車號牌和臨時號牌4種,由字頭、字頭號和序號三部分組成。字頭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字頭號為2位阿拉伯數字 序號為4位阿拉伯數字。這一代號牌,總部統一式樣,由各大單位制作核發。
第四代軍車號牌(1993年1月至1997年7月)。這一代號牌稱為“92式”軍車號牌,由字頭、字頭號、間隔符號和序號四部分組成,正式號牌字頭號使用甲、乙、丙、丁等漢字,第一次使用了防偽技術。
第五代軍車號牌(1997年8月至2004年11月)。這一代號牌稱為“97式”軍車號牌,字頭號改用大寫英文字母 並通過不同顏色區分前後號牌,增強了防偽功能,採用鋁合金材質,延長了使用壽命。
第六代軍車號牌(2004年12月至2013年4月)。這一代號牌稱為“04式”軍車號牌,在號牌防護膜上,採用了世界上當時最先進的二維和三維動感“隱爍”防偽技術。
經中央軍委批准,全軍和武警部隊從2013年5月1日起統一使用的新式軍車號牌,這是我軍第七代軍車號牌。新的軍車號牌採用了6種綜合防偽手段,將“ETC”技術融入了新式軍車號牌使用管理,在全軍建立唯一的軍車號牌數據庫,有效強化了軍車號牌的防偽能力和管理水平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