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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火
(漢語詞語)
鎖定
- 中文名
- 軍火
- 外文名
- munitions
- 拼 音
- jūn huǒ
- 近義詞
- 軍器、軍械、武器
- 注 音
- ㄐㄩㄣ ㄏㄨㄛˇ
軍火基本解釋
1、[munitions;armsand ammunition]軍隊用的武器和彈藥的總稱。
2、主要是指熱兵器,主要是指各種槍和彈藥,導彈,戰鬥機,軍艦,坦克,總之就是戰爭所必要的武器裝備。
3、販賣軍火,是世界上最賺錢的行業之一,僅次於石油,其利潤連販賣毒品都追趕不上。在中國販賣軍火是違法的。
軍火引證解釋
指武器和彈藥的總稱。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史致諤檔案·十月初十日稟曾國藩等夾單》:“諭令 奉化 八鄉各團,邀約 新 嵊 兩縣各路鄉團,酌發軍火,各備器械,靜候官兵進剿助勢。”
沙汀 《丁跛公》:“他出了十元錢,把那軍火攜帶回家,在苕窖裏藏起了。”
楊朔 《征塵》:“兩輛滿載軍火的大車後跟隨着一小隊輜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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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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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資料 .漢典[引用日期201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