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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處

鎖定
軍法處,1939年,在八路軍和人民解放軍的部隊中設立的司法機關。由中國工農紅軍軍事裁判所易名。當時具有檢察權、逮捕權和初審權。
中文名
軍法處
始建時間
1939年
1939年,八路軍《軍法處工作條例草案》規定,軍法處設在師、旅、軍區、軍分區及後方留守處政治部內,有檢察權、逮捕權和初審權。審判權屬於軍法會,其組織成員由駐地最高軍政首長任命,案件判決執行後即行撤銷。 [1] 
參考資料
  • 1.    熊武一、周家法主編.《軍事大辭海·上》:長城出版社,2000年5月:第12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