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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民聯防

鎖定
軍民聯防,軍隊和民兵統一組織起來,在當地人民羣眾配合下,共同執行防衞任務的行動。平時共同執行巡邏、偵察、警戒、防空、防特和防空降等任務,戰時共殲入侵之敵。它是人民戰爭及其戰略戰術的現代戰爭中的發展。 [1] 
中文名
軍民聯防
定    義
軍隊和民兵統一組織起來共同執行防衞任務的行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人民解放軍和民兵密切配合,共同剿匪、鞏固邊海防。1958年5月,浙江軍區在某部進行人民軍事化試點工作,將駐地民兵編入戰鬥序列,由部隊統一領導,按戰爭要求,開展民兵訓練,並遂行部隊執行巡邏、執勤、維護社會治安等任務。隨後定名為軍民聯防,並決定在華東地區推廣。同年9月,成立舟山專區海上聯防辦公室,軍民聯防由陸上向海上發展。
全區基幹民兵編入部隊序列,進行聯防的有110多個營,共7萬餘人。至1959年8月底,舟山有駐軍的公社、鎮均建立軍民聯防委員會,全部民兵以“混編”或“掛鈎”形式與駐軍結成聯防,組成民兵巡邏隊和崗哨各1000多個,參加守護倉庫、橋樑、海塘、線路、碼頭,這一經驗被推廣至全國。“文化大革命”期間軍民聯防活動一度中斷。
1978年後逐步恢復。各邊海防和內陸地區紛紛成立軍民聯防組織,保證了軍民聯防工作的有序開展,在搶險救災、軍事演習、邊境封控、反恐怖鬥爭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實行軍民聯合指揮。在地方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軍民聯防指揮機構,構建聯防信息網絡,堅持聯防日、聯防形勢分析會、聯訓等制度,將駐軍和民兵統一組織起來,紮實有序地開展軍民聯防工作。邊境地、縣應建立各方參加、以軍隊為主的精幹的聯防指揮部,明確指揮責任。一般情況下,反恐怖行動、平息武裝暴亂和執行戰鬥任務等,由軍隊統一協調指揮;實施邊境管理、維護社會治安、進行搶險救災和其他活動,由聯防機構或擔負主要任務的一方實施統一指揮。
②實行軍民聯合訓練。部隊與民兵實施對口訓練以及合訓,幫助民兵瞭解戰略戰術,提高軍民協同作戰能力。
③實行軍民聯合防衞。平時,廣泛教育動員全體軍民提高安全意識,區分任務性質,建立軍民共同防守網絡,保護軍事設施和國防工程安全;積極預防重大災害發生,奮勇參加搶險救災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協助公安、海關打擊走私販私等活動,防範敵特襲擾和內潛外逃,共同建設鞏固的邊海防。戰時,軍警民共同防間反特,遇敵襲擾、空降或潛入等緊急情況,迅速進行圍殲或搜捕;共同進行反空襲鬥爭,保護戰略要地和重點目標安全;共同維護戰區治安,保護羣眾,保衞生產;民兵配合部隊作戰,搶修軍事設施,搶運軍用物資,支援前線。
④實行軍民聯合治理。建立健全軍警民治安聯防體制,實行專羣結合,協助公安等機關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參與反恐怖鬥爭和處置突發事件,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發佈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2] 
參考資料
  • 1.    熊武一、周家法主編.《軍事大辭海·上》:長城出版社,2000年5月:第1252頁
  • 2.    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中國大百科全書·軍事:中國大百科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