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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委主席負責制
鎖定
軍委主席負責制是軍隊制度。
- 中文名
- 軍委主席負責制
- 確立時間
- 1982年12月4日正式寫入憲法
- 類 別
- 軍隊制度
軍委主席負責制歷史沿革
1981年6月,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選舉鄧小平為中共中央軍委主席;1983年6月,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鄧小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在鄧小平擔任中央軍委主席期間,軍委主席負責制由憲法正式確立並不斷豐富發展。
1982年12月,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並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全國武裝力量;中央軍事委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
此後軍委主席負責制逐步完善。1992年,江澤民主持修訂了中央軍委工作規則,明確規定:軍委主席主持軍委工作,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並主持軍委日常工作;軍委常務會議是中央軍委的例會,由軍委主席主持,主席不出席時由副主席主持,軍委委員出席會議。
軍委主席負責制鞏固發展
十八大後,“軍委主席負責制”不斷鞏固和完善。
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被稱為“新古田會議”的全軍政治工作會議在福建上杭古田鎮召開。中央軍委副主席範長龍在會議上指出:要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以習主席系列重要講話為科學指南,堅定自覺維護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
2017年,提出“三個維護”,維護黨中央權威、維護核心、維護和貫徹軍委主席負責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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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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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嚴重破壞軍委主席負責制 郭伯雄徐才厚幹了啥? .網易[引用日期2016-12-24]
- 2. 政治能力建設要着眼貫徹落實“三個維護” .人民網.2017-09-22[引用日期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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