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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調處執行部

鎖定
軍事調處執行部簡稱“軍調部”。1945年12月,美國政府派馬歇爾來中國,“調解國共軍事衝突”。1946年1月10日,國民黨政府代表和中國共產黨代表簽訂停戰協定,由國民黨、共產黨和美國代表各一人在北平(今北京)成立軍事調處執行部,下設若干執行小組,分赴各軍事衝突地點進行調處。軍事調處執行部成立後,美方協助國民黨軍隊進攻解放區,積極訓練和裝備國民黨軍隊,供給大量軍火和作戰物資。是年6月,國民黨發動全面內戰。8月,美國宣佈“調處”失敗,隨後軍事調處執行部解體。 [2] 
中文名
軍事調處執行部
成立時間
1945年12月初
軍調作用
為了避免國共雙方的軍事衝突
軍調代表
馬歇爾、張治中、周恩來
軍調設置
下設38個執行小組
軍調宗旨
妥善處理雙方軍隊相處與整編問題

目錄

軍事調處執行部歷史沿革

軍事調處執行部簡稱“軍調部”。解放戰爭初期,國共兩黨雙方根據停戰協定建立的一個調處軍事衝突的機構。1946年1月13日由中共代表葉劍英、國民黨政府代表鄭介民、美國政府代表羅伯森組成。1945年12月15日,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對華聲明並派馬歇爾來華“調解國共軍事衝突”。1946年1月7日,成立了由馬歇爾、周恩來、張羣參加的3人小組(又稱3人軍事小組)。1月10日,達成第一次停戰協議。同時由張羣和周恩來共同簽署了《國共雙方關於建立軍事調處執行部的協議》。規定,由國民黨政府、中國共產黨和美國三方代表各一人在北平(今北京)成立軍事調處執行部。三方代表有同等的表決權,由美國代表充任主席。執行部下設若干執行小組,仍由三方面人員組成,然後分赴各軍事衝突地點進行“調處”。
軍調部成立以後,下設執行小組先後達36個,但馬歇爾來華調處,實質上是助蔣內戰政策,不斷加強蔣介石的戰爭力量。軍調部存在期間,美國積極訓練、裝備國民黨軍隊,借給大量軍火和作戰物資,並運送國民黨大批軍隊到內戰前線,幫助其搶佔軍事戰略要點。同年6月,國民黨以進攻中原解放區為起點,發動了大規模的全面內戰。8月10日,美國宣佈“調處”失敗,以便讓國民黨放手發動內戰。1947年1月29日,美國政府宣佈退出軍事3人小組和軍事調處執行部。2月21日,中共駐北平軍事調處執行部人員葉劍英等全部返回延安。軍調部隨之結束。 [1] 
參考資料
  • 1.    高狄主編:《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陳雲著作大辭典》下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320頁。
  • 2.    楊慶旺,哈鏵主編:《中國軍事知識辭典》,華夏出版社,1987年,第3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