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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限超載
鎖定
車輛超限是指汽車裝載超過公路對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係,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車輛超載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重量,對超載的核定,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性能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行車安全性。
- 中文名
- 車輛超限超載
- 含 義
- 指汽車裝載超過公路對其的限值
- 注意事項
- 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
- 特 點
- 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
車輛超限超載危害
一、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樑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樑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二、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三、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四、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車輛超限超載法律規定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車輛超限超載相關處罰
車輛超限超載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至第四款規定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車輛超限超載記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以上未達到5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記3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30%的,一次記1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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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6-09]
-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63號)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中國政府網[引用日期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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