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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登記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六條: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製作、發放。
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2] 
中文名
身份證登記
外文名
Photo ID Required
2017年12月1日,《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範》正式實施,規定身份證登記標準英文名為Photo ID Required。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