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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行為

鎖定
身份行為,又稱“親屬行為”。是指基於意思表示而發生身份關係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如結婚行為、離婚行為、收養行為等。身份行為不同於一般法律行為的特徵在於:(1)其行為內容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不得違反法定親屬關係的要求;(2)其形式為要式行為,通常以登記手續為行為成立要件。 [1] 
中文名
身份行為
實    質
民事法律行為
內    容
發生身份變動效果
詳細內容
見正文
身份行為是發生身份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其中有單方行為,也有雙方行為。
身份行為以發生、變更和終止身份關係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為。
可分為三類
(1)使本人身份關係發生變動的行為,如結婚離婚
(2)使他人身份關係發生變動的行為,如監護被撤銷,收養關係被解除。
(3)幫助他人身份關係形成的行為。
身份行為與財產行為相比有以下特點
(1)對身份行為的主體,強調意識能力,尊重行為人自己的意志,不允許代理。
(2)身份行為的內容,主要涉及親屬、繼承和部分智力成果中因身份關係而發生的權利和義務。
(3)身份行為大多具有法定形式,如結婚、離婚、收養等行為均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程序和形式。
參考資料
  • 1.    顧明.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