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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牀

鎖定
路牀是指根據路面結構層厚度及標高要求,在採取填方或挖方築成的路基上整理成的路槽。路牀供路面鋪裝。 [1] 
中文名
路牀
外文名
road bed
作    用
承受由路面傳來的荷載
實    質
路槽
應    用
道路修建等
學    科
公路交通科學技術

路牀設計標準

1.路牀是路面的基礎,承受由路面傳來的荷載。路牀頂面以下500mm範圍內,應填築符合路牀要求的土,並分層壓實,達到均勻、密實。
為降低工程造價,結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情況,路牀填料宜選用當地的材料進行填築
2.根據《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範》中的規定,對於一級公路路牀填料最大粒徑應小於100mm,填料的最小強度CBR(加州承載比)為8%。
3.根據路牀的實際,對個別路牀的加固應根據土質、降水量、地下水類型及埋藏深度、加固材料來源等,經比選可採用就地碾壓、換土或土質改良、加強地下排水、設置土工合成材料等加固措施。 [2] 

路牀整修

路牀整修的內容是:
(一)確定路牀的縱向中心線、路牀寬度和路牀的橫坡度。
1.路基的填挖方作業中,常因道路軸線的偏差,造成路堤(或路塹)軸線偏移。在路牀施工,核定道路中心線時,路基實際中心線發生偏離,形成路牀寬度達不到設計寬度的現象。為了保障路面結構有足夠寬度,必須在路牀整修中解決這一問題。
2.為了確保路面的厚度符合要求,橫坡度也符合要求的最終目的,必須按設計橫坡修整路牀頂面。
(二)為達到設計要求的路牀土基的彈性模量值,路牀頂面以下深30cm的土層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要求的壓實度。
(三)為保證路面結構厚度均勻,需對路牀表面的平整度提出要求;為保證路面中線高程符合設計,需對路牀面中線高程在修整中進行控制。 [3] 

路牀通病及防治

(一)不按土路牀工序作業
1.現象:(1)把路面結構直接鋪築在未經壓實的土路牀上。
(2)雖經壓實,但不控制或不認真控制其壓實度、彎沉值、縱、橫斷面高程、平整度和碾壓寬度。
2.原因分析:(1)施工單位技術素質低,不瞭解不做土路牀的危害。
(2)施工單位有意偷工減序,只圖省工、省時、省機械。
(3)只顧工程進度,不顧工程質量。
3.危害:(1)不經壓實的土路牀,等於路面結構鋪築在軟地基上,其軟基有較大的空隙,經過雨季雨水的滲透以及冬春的水分積聚,軟土基中會充入大量水分,使土基穩定性降低,支承不住路面結構,路面將出現早期變形破壞。
(2)不作土路牀工序,便不能及時發現土質不良的軟弱土基或含水量過大的土層,當做上面結構層時,“彈簧”現象反射上來,會造成結構層大面積返工。
(3)雖經壓實,也可能壓實度達標,但未進行彎沉值檢測,較深層仍有軟弱地基(主要反映在挖方路基),日後在重交通的影響下,路面結構將遭破壞,這在城市舊路改造工程上有過沉痛的教訓。
(4)不控制土路牀的縱、橫斷面高程,光控制其上結構層的高程,將不能保證結構層的設計厚度,會出現薄厚不均、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薄弱部分,會出現過早破壞。
(5)不控制土路牀的平整度,雖經碾壓,但凹凸部分的峯、谷長度小於碾輪接觸面,即屬於疙瘩坑表面,密實度會不均勻,突起部分密實度高,低窪部分密實度差,這種狀況會反射到路面結構層上來,造成路面結構層的密實度和強度也不均勻。
4.治理方法:(1)加強對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查,無道路施工資質的單位不能投標。
(2)對民工隊的管理人員,應進行技術培訓,工程進行中應做出詳細的技術交底。使每個人均瞭解為什麼這樣做和怎樣去做的道理和方法。
(3)要按照路牀工序的要求,在控制中線高程(±20mm)、橫斷高程(±20mm,且橫坡不大於-Z-_0.30)、平整度(10mm)的基礎上,填方路段路牀向下0~80cm範圍內,挖方路段路牀向下0~30cm範圍內要達到重型擊實標準95%壓實度(採用輕型擊實標準時要達到98%)。
(4)路牀工序中的壓實度項目和路面各結構層一樣是主要檢查項目(即主控項目),不作土路牀工序等於壓實度合格率為0,按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判定應屬不合格工程,因此,必須加強土路牀工序的質量控制。
(5)城市道路,特別是挖方道路,舊路加固改造,必須認真檢測路牀彎沉值,使其達標,以解決在表層壓實度合格的前提下,也使較深層土基達到設計承載力,保證路面結構的耐久性。
(二)土路牀的壓實寬度不到位
1.現象:路牀的碾壓寬度普遍或局部小於路面結構寬度。
2.原因分析:邊線控制不準,或邊線樁丟失、移位,使修整和碾壓失去依據。
3.危害:土路牀的碾壓寬度窄於路面結構寬度,路面結構的邊緣座落在軟基上。當軟基較乾燥時有一定的支承力,結構層能碾壓成活,當軟基受雨水浸透或冬春水分集聚,土基失去穩定性時,路邊將下沉造成掰邊。
4.治理方法:(1)不論是填方路段填築路基時,還是挖方路段,開挖路槽時,測量人員應將邊線樁測設準確,隨時檢查樁位是否有變動,如有遺失或移位,應及時補樁或糾正樁位。
(2)路牀碾壓寬度,應為路面設計寬度加B,B值應考慮兩項內容,一是為保證基層結構邊緣的穩定性而加寬的部分,二是道牙基礎及為穩定道牙而在牙背所加築三角混凝土所佔的部分。按路面結構厚度一般不應少於30~50cm。
(三)土路牀的幹碾壓
1.現象:在乾燥季節,施作土路牀工序過程中,水分蒸發較快,在路牀壓實深度內的土層乾燥,不灑水或只表面灑水,路牀壓實層達不到最佳壓實度
2.原因分析:(1)忽視土路牀壓實度的重要性或強調水源困難或強調灑水設備不足。
(2)有意(明知)或無意(不理解)違章操作。
3.危害:達不到要求的壓實度,經受不住車輛荷載的考驗,縮短路面結構的壽命,出現早期變形破壞。
4.治理方法:(1)教育施工人員理解路牀土層壓實度對結構層穩定性的重要性。
(2)如果路牀土層乾燥,應實行灑水翻拌的方法,直至路牀碾壓層全部達到最佳含水量時再行碾壓。
(四)路牀土過濕或有“彈簧”現象不加處理
1.現象:路牀土層含水量超過壓實最佳含水量,以致大部或局部發生彈軟現象。
2.原因分析:(1)在挖方路槽開挖後降雨,雨水浸入路牀鬆土層。
(2)由於地下水位過高或淺層滯水滲入路牀土層。
(3)填方路基路牀土層填入過濕土或受雨水浸泡。
(4)路牀土層內含有黏性較大的翻漿土(該種土保水性強、滲透性差)。
3.危害:路牀土層中含水量超過壓實最佳含水量,部分會出現“彈簧”現象,達不到要求壓實度,反射造成路面基層結構難於碾壓密實。
4.治理方法:(1)雨季施工土路牀,要採取雨季施工措施,挖方地段,當日挖至路槽高程,應當日碾壓成活,同時還要挖好排水溝;填方路段,應隨攤鋪隨碾壓,當日成活。遇雨浸濕的土,要經晾曬或換土。
(2)路牀土層應禁止填築黏性較大的土。
(3)路牀上碾後如出現彈軟現象,要徹底挖除,換填含水量合適的土。
(五)路牀土層含有有機物質
1.現象:路牀土層內含有樹根、雜草、垃圾等有機物質,未予清除。
2.原因分析:(1)路牀土層處在被伐樹木或其附近,樹根、枝葉未清除乾淨。
(2)路牀土層處在被填墊過的含有機雜物的房碴土或垃圾土,未予挖除。
(3)路牀土層處在老河道或排水溝,淤泥土層未予清除。
3.危害:在路牀土層中的有機物質,長期處在潮濕狀態下就會腐爛,形成土體中的空洞,失去對路面結構層的支承力,使路面結構沉陷變形。
4.治理方法:不論是填方路牀還是挖方路槽,土層中不應含有任何有機物質,如土路牀處於含有機物的房碴土或垃圾土土層應換填好土;如有少量樹根、雜草、木塊等有機物應清除乾淨。 [3] 
參考資料
  • 1.    孫志敏 劉志榮 吳德鎮編.交通百科詞典:航空工業出版社,1993年05月
  • 2.    李繼業,張玉穩主編.公路工程設計與實例:化學工業出版社,2010.09
  • 3.    金榮莊,尹相忠編著.市政工程質量通病及防治 (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