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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洋追債

鎖定
2010年11月25日,美國馬里蘭州一名78歲的華人老中醫向《每日經濟新聞》報料,稱金岩石於十年前在美國期間,曾經幫其錯誤投資產生債務未能償還。名為戴福年的老中醫進一步稱,金岩石是通過篡改授權資料、偽造筆跡等方式進行擅自投資,而最終導致吃“官司”的。雖然老中醫贏得了“官司”,但是因為當年“官司”在進行之中時,金岩石突然離開美國回到中國,所以戴福年未能追回債務。據其稱,當地或許還有至少7名華人慾追償金岩石的法律責任。
中文名
跨洋追債
外文名
Cross ocean debt
結    果
未能追回債務
一筆十年前的舊賬
戴福年曾經是上海徐匯中醫院的一名中醫,在1988年退休之後移民美國,居住在華盛頓特區馬里蘭州。11月初,戴福年通過相關渠道向《每日經濟新聞》出具了有關金岩石在美國被判決賠錢的裁決書、美國法院以及中國駐美大使館的證明文件。
根據戴福年提供的裁決書顯示,戴福年和另一位原告是在2000年7月遞交訴狀將金岩石、傅健強、Globalink資 產 管 理 公 司 以 及Globalink證券公司告上了專門解決股票市場糾紛的指定專業機構NASD(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爭端解決公司。在這個案件中,金岩石等被告被指“欺詐,違反合同,違反受託人義務和蓄意進行感情傷害”,原告控訴,“被告還購買不適於原告和不符合雙方議定的投資戰略的選擇權合同”。
據此,戴福年和另一原告要求獲得損害賠償費24.5萬美元、懲罰性損害賠償費25萬美元以及利息、律師費等。
而裁決書顯示,金岩石曾經提出解除動議被仲裁小組駁回。在最終的裁決中,金岩石等四名被告共同地和連帶地向原告償付10萬美元,另加該金額的5.393%利息 (10年國庫券),“同時,自裁決日期開始,也應計算利息,直至裁決之金額全部付清為止”;金岩石應向原告償付2.5萬元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被告證券公司應向原告償付1萬美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被告償付2萬美元律師費。
“儘管我們的‘官司’是贏了,但是沒有想到的是,都沒有完全討回損失。”戴福年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當時審理還沒有結束的時候,金岩石就處理了美國資產匆匆回到中國。十年來,他們夫婦倆都在尋找金岩石,但遲遲沒有其蹤影。
據稱,戴福年之前已經從Globalink相關公司獲得了約13萬美元左右的賠償。只剩下金岩石欠下的2.5萬美元,如果加上利息大概有3萬多美元的債務。
“其實那點錢算不上很多,我們只是覺得金岩石這個人做法不妥,帶有欺詐手段,所以就追着要討回公道。”對於追討這筆債務的意義,戴福年如此表述。
據介紹,金岩石相關債務賠償問題,戴福年還在裁決書下達之後,在美國的家中召開了記者會,美國的一些華文報紙曾經對此進行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