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跡地

鎖定
跡地,林業上指森林採伐、火燒後,還沒重新種樹的土地。
中文名
跡地
英    文
cut-over land
佔林地總面積
0.5%
釋    文
森林採伐、火燒後
意    思
林業上指採伐後沒重新種樹土地
林業上指採伐、火燒之後,還沒重新種樹的土地。
詞目:跡地
英文:cut-over land
釋文:森林採伐、火燒後,五年內未更新的土地。據中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國跡地總面積為1090.8千公頃(1636.2萬畝),佔林地總面積的0.5%。跡地分佈以東北區面積最大,佔全國跡地面積的36.6%,其次是中南區,佔21.7%;按省來看,以黑龍江省跡地面積最多(383.3千公頃),佔全國跡地的35.1%。跡地面積中採伐跡地佔3/4,火燒跡地佔1/4。對跡地要因地制宜進行更新,以儘快恢復森林植被,防止因地表長期裸露造成水土流失而導致土地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