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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

(足球比賽規則)

鎖定
越位是指在進攻方傳球球員起腳的瞬間,接球球員站在比倒數第二名球員距離球門更近的地方,並試圖藉此位置準備進攻。換句話説,越位是一種目的明確、迅速產生意圖並付諸實踐的行為。在球場上經常會看到球員因啓動太快被判越位,陷入對方的越位陷阱。
中文名
越位
外文名
Offside
制定時間
1874年
適用於
足球運動
類    型
足球規則
判    罰
防守方間接任意球
定    義
見規則説明

越位規則起源

越位規則的制訂與改進,對足球技戰術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在19世紀的足球比賽中,觀眾常常看到這樣一個場面:在一方發起進攻時,攻方隊員大部分已經集中到對方門前,準備接到來球就起腳射門,所以兩隊的比賽主要集中在球門前,很少有精彩的配合。
為了調整這種過分不平衡的攻守關係,使比賽更為精彩,1870年,英國足協制定了越位規則,規定隊員踢球時,處於球前面接球的同隊隊員和對方端線之間至少要有3名防守隊員才不算“越位犯規”。
1880年後,又增加了“直接接得球門球不存在越位;直接接得角球沒有越位”的規定。
1907年,規定在本方半場不得越位。
為了改變球場上消極防守的現象,鼓勵多進攻,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在1925年接受建議,做出新的規定,把原來接球隊員與對方端線之間有3名防守隊員就不算“越位犯規”,改為有兩名防守隊員就不算“越位犯規”,這個修改對足球運動的發展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導致了一場“戰術革命”。接着,英國人發明了“WM”式戰術陣型,使得足球運動趨於攻守平衡,該陣型曾長期在世界足壇盛行。近幾十年來,越位規則沒有什麼大幅度的修改。但隨着足球運動的發展,此條規則有所補充,並不斷加以完善。 [1] 
越位犯規旗語 越位犯規旗語

越位規則變革

越位越位變革

越位規則變革

時間
變化前
變化後
陣型
陣型圖片
第一次
1870年
只要進攻球員在球的前面就被判罰越位
在對方半場,進攻球員傳球瞬間,接球者與球門之間,防守球員的人數少於3人即為越位。
“消滅”了9鋒1衞戰術,拖後後衞的人數變成2人以上(門將算一人),誕生了經典的235塔式陣型。
第二次
1925年
在對方半場,進攻球員傳球瞬間,接球者與球門之間,防守球員的人數少於3人即為越位
在對方半場,進攻球員傳球瞬間,接球者與球門之間,防守球員的人數少於2人即為越位。
235塔式陣型逐漸走下神壇,更加均衡的WM陣型開始興盛
第三次
1990年
在對方半場,進攻球員傳球瞬間,接球者與球門之間,防守球員的人數少於2人即為越位。接球者必須位於2名防守者身後,沒有平行站位一説。
接球者平行於防守方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或平行於防守方最後兩名及以上球員不屬於越位。
不同之處在於門將,我們現在看到的比賽中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即進攻越位會分為多次判定,即進攻發起,形成突破為第一次判定;完成突破後,下底橫傳時為第二次判定。
第四次
2023年
只要進攻方接球的球員能夠得分的身體部位與對方最後一名防守球員處在一條水平線上,就不算越位。
如果一名球員的頭、身體或腳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倒數第二個對手更靠近對手的球門線,那麼他就是越位。
/
參考資料: [5-7] 

越位規則微調

越位規則微調

時間
微調內容
第一次
1995年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不會被判犯規,但還是需要被判罰越位。
第二次
2003年
處於越位位置的球員,只要不參與進攻,或者不影響進攻的發展,都將不會判罰越位,更不能吹停比賽。
參考資料: [7] 

越位越位規則

越位位置
隊員僅處於越位位置本身並不是犯規。首先,隊員處於越位位置(這是判罰越位的第一個環節);其次,隊員較球和倒數第二名對方隊員更接近於對方球門線。以攻方隊員身體的哪一部分來判斷攻方隊員比球更接近於對方的球門線或比對方倒數。
“接近於對方球門線”的意思是指頭、乾和腳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對方倒數第二名隊員更接近於球門線,手臂不包含在內。因為足球比賽是用頭、乾和腳來完成的,如果它們更接近於對方的球門線,就很可能算越位,而如果僅手臂在前是不能算越位的。
越位犯規(紅色1號) 越位犯規(紅色1號)
不在越位位置 不在越位位置
不算越位犯規(球在人前) 不算越位犯規(球在人前)
沒有越位犯規的情況 沒有越位犯規的情況
非越位位置
隊員在本方半場內;隊員齊平於倒數第二名對方隊員;隊員齊平於最後兩名對方隊員。
判斷該隊員處於越位位置的時間
在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判斷該隊員是否處於越位位置,並應判罰越位犯規;而不是在該隊員接球時。
越位犯規的判罰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在同隊隊員踢或觸及球的一瞬間,該隊員隨時以如下方式參與了實際比賽,則判罰越位犯規:
  • 在同隊隊員傳球或者觸球后得球或觸球,從而干擾了比賽。
  • 干擾對方隊員,包括:①通過明顯阻礙對方隊員視線,以阻礙對方隊員處理球,或影響其處理球的能力;②與對方隊員爭搶球;③有明顯的試圖觸及離自己位置較近的來球的舉動,且該舉動影響了對方隊員;④做出影響對方隊員處理球能力的明顯舉動。
  • 在以下情況發生後觸球,從而獲得利益或者干擾對方球員:①球從門柱、橫樑、對方隊員處反彈或者折射過來;②球從任一對方隊員有意救球后而來。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在對方隊員有意觸球(任一對方隊員救球除外)後得球,不被視為獲得利益。 [3] 
“救球”是指隊員用除手臂以外(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除外)的身體任何部位,阻止將要進入球門或極為接近球門的球。
不犯規
如果隊員直接接到球門球、擲界外球、角球等,則沒有越位犯規。
違規與判罰
對於一方越位犯規,裁判員應判給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重點規則
隊員不處於越位位置的情況:隊員在本方半場內;隊員齊平於倒數第二名對方隊員;隊員齊平於最後兩名對方隊員。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構成越位犯規,判罰間接任意球。
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直接接得球門球、界外球、角球,不判越位犯規。 [1]  [2] 

越位越位新規

2023年7月1日,根據多家媒體消息,國際足聯將試運行越位新規。按照新規,攻方接球球員只有在身體整體越過倒數第二名守方球員的情況下,才會被判定為越位。 [4] 
國際足聯的這項新規將以荷蘭、意大利與瑞典的部分低級別聯賽作為試點。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