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趙雙月

(郭文思減刑案涉案人員)

鎖定
趙雙月,曾任北京市清河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處副處長,郭文思減刑案涉案人員。 [1] 
中文名
趙雙月
國    籍
中國
人物事件
2020年9月,北京市紀委監委微信消息,郭萬普通過甘佳良(北京星牌體育用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請託隋建軍(時任潮白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先後多次給予現金,請隋建軍對郭文思在減刑方面提供幫助。隋建軍通過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屬對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關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情況下,6次主持監獄長辦公會並籤批報請減刑文件;向趙雙月(時任市清河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處副處長)請託,並給予現金及購物卡,為郭文思減刑向程麗霞(時任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審判員)等人打招呼。
北京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劉永清、隋建軍、段炳川、陳偉、王乃聰、郭京霞、程麗霞、趙雙月,以及郭萬普、甘佳良、王曉、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將上述人員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對劉永清、隋建軍等9名黨員、公職人員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退休待遇)處分。此外,對郭文思減刑案中其他違紀違法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並對失職失責人員嚴肅問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