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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立宏
(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
鎖定
趙立宏,男,漢族,1966年8月出生,河北曲陽人,1985年9月參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曾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 中文名
- 趙立宏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河北曲陽
- 出生日期
- 1966年8月
趙立宏人物履歷
2000年02月至2017年08月,歷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法律顧問室副主任,法律事務處副處長,衡水市分行黨委委員、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遼寧省鐵嶺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河北省衡水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滄州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唐山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
2017年08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
趙立宏人物事件
趙立宏接受調查
趙立宏依法雙開
2022年6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河北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趙立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立宏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律規矩意識缺失,知法懂法卻不守法,把法律作為牟利工具,違規兼職做律師;利用法律知識規避法律,騙取、私分代理費,以合法民間借貸為幌子謀取鉅額利益;親清不分,利用信貸資源與企業老闆交換利益,無償借用企業老闆的房產,子女不實際工作而在企業獲取薪酬,接受企業老闆旅遊活動安排,為企業在信貸業務上提供幫助,以借貸投資獲取高額利息方式非法收受企業錢款;心存僥倖,執迷不悟,對組織多次教育挽救無動於衷,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編造虛假事實,轉移藏匿贓款贓物,對抗組織審查。
趙立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趙立宏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趙立宏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天津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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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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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農業銀行河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趙立宏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紀委[引用日期2021-11-25]
- 2. 中國農業銀行河北分行原副行長趙立宏被“雙開”:違規兼職做律師,利用法律知識規避法律| .界面新聞 · 快訊[引用日期2022-06-22]
- 3. 趙立宏被雙開! .煙台日報傳媒集團[引用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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