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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磊

(曲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

鎖定
趙磊,男,漢族,1960年4月生,山東滕州人,山東省委黨校大學學歷,1978年4月參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3月,趙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 
中文名
趙磊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東滕州
出生日期
1960年4月

趙磊人物履歷

曾任曲阜市時莊鎮黨委書記、鎮長,曲阜工業園管委會副主任,曲阜市魯城街道黨工委書記等職。
2010年7月任時莊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2年1月任曲阜市政協副主席,曲阜市政府黨組成員,曲阜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時莊街道黨工委書記;
2012年3月任曲阜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7年1月保留副縣級幹部待遇;
2020年5月退休。

趙磊人物事件

趙磊接受調查

2020年11月27日,曲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趙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濟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趙磊依法雙開

濟寧市紀委監委對曲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趙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磊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瞞報個人房產,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説情干預;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趙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法意識淡薄,奢侈腐化,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寧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趙磊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