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趙琛

(原台灣大學、陸軍大學教授)

鎖定
趙琛(1899—1969),原名懿琛,字韻逸。巍山人。日本明治大學畢業,獲碩士學位。曾任台灣大學陸軍大學、軍法學校、政工幹校教授。 [1] 
本    名
趙琛
別    名
懿琛
韻逸
出生日期
1899年
逝世日期
1969年
性    別
籍    貫
巍山

目錄

趙琛人物經歷

趙琛(1899—1969),原名懿琛,字韻逸。巍山人。日本明治大學畢業,獲碩士學位。民國13年(1924)歸國,次年加入中國國民黨。歷任安徽大學、復旦大學、法政大學、法科大學、政治大學法學教授。民國17年,在滬與沈鈞儒等5人組成聯合法律事務所,兼行律師事務。民國22年,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參與制訂《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起草《刑事法典》。民國25年,任南京中央警官學校教授,民29年編寫出版《刑法總則》。民國31年,任考試院法規委員會委員。民國32年,受中央訓練團台灣行政幹部訓練班司法組導師,以起草及考訂重要法規,獲“景星”勳章。抗戰結束後,獲勝利勳章。民國35年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成立,任推事兼院長,參與審理漢奸薄侗、殷汝耕、王蔭泰、梅思平、周佛海、林柏生等案。民國37年12月,法行部政務次長,代理部長。1949年4月改任廣州大學、嶺南大學授。9月赴台灣,任台灣大學、陸軍大學、軍法學校、政工幹校教授。1951年1月,任“行政院設計委員會”委員兼“司法組”召集人。1952年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1] 

趙琛作品

著有《監獄學》、《行政法》、《中國刑法總論》,主編《新編最新六法全書》。 [1] 
參考資料
  • 1.    王庸華;蔡守棣;俞樹良,東陽市地方誌編委會;東陽市志/卷七 人 物;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89-1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