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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湘

(宋朝官員、集賢院學士)

鎖定
趙湘,宋朝人,字巨源,華州人。進士甲科,歷彰武、永興、昭武三軍節度推官,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新繁縣。以吏最,命知商州,徙隴州、興元府,再遷太常博士。
巨源
所處時代
宋朝
出生地
華州(今陝西省華縣境內)
本    名
趙湘
歷史記載
宋史.列傳第六十二 趙湘傳
上《補政忠言》十篇,召判宗正寺,賜白金二百兩。久之,上書言:“元德李太后母育聖躬,請祔太宗廟室。”後用其説。冊趙德明,假尚書禮部員外郎,為官告副使。 [1] 
擢殿中侍御史,權判三司勾院,上言:“漢章帝以《月令》冬至之後有順陽助生之文,而無鞫獄斷刑之政,遂定令毋以十一月、十二月報囚。今季冬誕聖之月而決大辟不廢。願詔有司,自仲冬留大辟弗決,俟孟春臨軒閲視,情可矜惻者貸之,他論如法。”真宗曰:“此固善矣,然慮繫囚益淹久,吏或因緣為奸爾。”湘又上書請封禪。未幾,命管勾南宮北宅事。東封泰山,為東京留守推官,禮成,遷侍御史。升州火,命湘往致祠,兼問民疾苦。還言轉運使劉炤弛職不按部,知洪州馬景病不任事,皆罷黜之。 糾察刑獄,改尚書刑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湘又言:“舊制文武常參官日趨朝,並赴待漏院俟禁門闢,今則辰漏上始放外朝,故朝者多後時乃入。望敕正衙門主者察晚至,以懲其慢。若風雨寒暑託病不朝者罪之。”時帝親制五箴以自儆,湘因言:“宗室風化所本,宜有以訓厲,願特製銘以賜南北邸。”帝悦,為制宗室座右銘,賜寧王元偓以下並及湘,且諭之曰:“卿宗姓也,故賜卿。” 祀汾陰,為考制度副使,請如《周官》置土訓,錄所過州縣山川與俗好惡,日上奏御。兼判宗正寺。歷三司户部、度支副使。祀太清宮,管勾留司三司事。為鹽鐵副使,再遷工部郎中、直昭文館,出知河南府,徙河中府,為京西轉運使。又徙鳳翔府、延州,遷太常少卿、知襄州。又知應天府,進右諫議大夫,復知河南,為集賢院學士,以疾徙虢州,卒 。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