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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偉

(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鎖定
趙建偉,男,漢族,1956年7月出生,1971年12月參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7月被開除黨籍),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23年12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趙建偉有期徒刑13 [6] 
中文名
趙建偉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7月

趙建偉人物履歷

歷任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2009年12月,任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黨組書記。
2010年01月,任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1] 
2016年09月,辭去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 [2-3] 

趙建偉人物事件

趙建偉依法雙開

2023年7月, 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趙建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建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假離婚”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住房;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配偶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縱容配偶利用其本人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在取得政策性住房過程中違規獲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趙建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建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5] 

趙建偉依法判刑

2023年12月,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趙建偉有期徒刑13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