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趙小波

(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會原副主席)

鎖定
趙小波,曾任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會副主席。 [1] 
2021年7月,趙小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趙小波
國    籍
中國

趙小波人物履歷

曾任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會副主席。 [1] 

趙小波人物事件

2021年7月,東方市紀委監委對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會副主席趙小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小波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廉潔紀律,佔用公物長達9個月;利用其擔任市執法局工會主席的職務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項目款和工會經費,侵吞工會慰問金等;利用其擔任市執法局工會主席、副主席的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索取好處費,為相關人員違規建房提供幫助。
趙小波身為黨員幹部,行政執法人員,本應秉公執法,但其不知敬畏、目無法紀、執法犯法,特別是為違建户主提供幫助,充當違建“保護傘”,給全市打違控違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特別是在2015年市紀委查處了市執法局腐敗窩案、趙小波本人也因受賄錯誤和介紹賄賂錯誤受到處分後,其仍不知悔改,頂風作案,處分期間仍在收受他人好處費,應當從重或加重處分,且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東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趙小波開除黨籍處分;由東方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