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趙學峯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

鎖定
趙學峯,男,漢族,1964年9月生,福建福州人,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6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福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福州保税港區黨組副書記、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福州保税港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副廳長級)。 [1] 
2021年6月,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趙學峯提起公訴。 [10] 
中文名
趙學峯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福建福州
出生日期
1964年9月

趙學峯人物履歷

1997.07-1999.01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街道辦事處主任
1999.01-2003.03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3.03-2004.01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2004.01-2006.06 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委常委、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6.06-2007.06 福建省福州市委副秘書長
2007.06-2009.08 福建省福州市委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
2009.08-2010.05 福建省福州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10.05-2011.01 福建省閩侯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11.01-2011.06 福建省閩侯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06-2015.09 福建省閩侯縣委書記
2015.09-2016.02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副廳長級),中共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員會副書記,中共福州市馬尾區委副書記,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區長 [2] 
2016.02-2016.06 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副廳長級),中共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委員會副書記,中共福州市馬尾區委副書記,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區長。 [3]  [7] 
2016.06-2020.01福州馬尾區委書記 [4-5] 
2020.01-2021.04福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福州保税港區黨組副書記、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福州保税港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副廳長級)。 [6]  [9] 

趙學峯人物事件

趙學峯違紀被查

2021年1月30日電,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趙學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福建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趙學峯依法逮捕

2021年4月28日,據最高檢網站消息,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福州保税港區原黨組副書記、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委會原常務副主任趙學峯(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趙學峯作出逮捕決定。 [8] 

趙學峯依法雙開

2021年4月30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原常務副主任趙學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學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車;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對拆遷安置工作消極懈怠,損害羣眾利益;在土地管理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趙學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趙學峯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福建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福州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9] 
2021年4月,趙學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1] 

趙學峯提起公訴

2021年6月,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福州保税港區原黨組副書記、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福州保税港區管理委員會)原常務副主任趙學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泉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學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學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0]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