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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士㒟

鎖定
趙士㒟(1084—1153),宋宗室。字立之,趙仲御第四子。好學,善屬文。初補右班殿直,累遷權同知大宗正事。欽宗靖康末,承孟太后旨,詣南京奉高宗即位。因論黃潛善誤國,出知南外宗正事。苗劉之變,貽書張浚、呂頤浩,促其勤王。事平,累遷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數言事忤秦檜。岳飛被誣,士以百口保之。檜大怒,遂奪官,謫居建州。卒後追封循王。

趙士㒟史料記載

士㒟字立之,郇康孝王仲御第四子。有大志,好學,善屬文。初補右班殿直,累遷忠州防禦使、鄭州觀察使,由寧遠軍承宣使轉權同知大宗正事。時康王建大元帥府,士㒟請於孟太后,乞命帥府得承製便宜行事,又請奉王承大統,太后從之,王遂即位。
除光山軍節度使,扈蹕南幸。黃潛善等用事,士㒟論其誤國,潛善斥之,出知南外宗正事。會苗傅、劉正彥作亂,士㒟易服入杭,以蠟書遺張浚,趣其勤王;復遺呂頤浩書,勉其與浚同濟國難。苗傅等怒浚,浚坐謫。復遺浚書,謂朝廷無他意,俾賊勿疑耳。事平,加檢校少保,除同知大宗正事。
丁母憂,起復,除知大宗正事。請序位安定郡王下,從之。累乞祠,不許。以定策功,詔其子不議改文秩,不怞易環衞官。加士㒟檢校少師。尋加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入覲,勸帝留意恤民。
金人既歸河南、陝西地,命士㒟謁陵寢,遂入柏城,披歷榛莽,隨宜葺治,禮畢而還。特封齊安郡王,以旌其勞。
尋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軍興,罷宗室賜予,至有喪不能斂者,士㒟以聞。詔緦麻、袒免親任環衞官而身亡者,賜錢有差。
士㒟數言事,忤秦檜。及岳飛被誣,士㒟力辨曰:"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聖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他。"檜大怒,諷言者論士㒟交通飛,蹤跡詭秘,事切聖躬,遂奪官。中丞万俟離復希旨連擊之。謫居於建,凡十二年而薨,年七十。帝哀之,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階。
長子不凡,方苗傅之亂,刲股納蠟書,持告張浚,以功轉兩官,易文資。從趙哲收復建州,殺葉濃,以功賜爵二級。 [1] 

趙士㒟親屬成員

趙不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