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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剛

(山東冠縣原組織部副部長)

鎖定
趙剛,1976年出生,山東冠縣人。
曾任山東冠縣組織部副部長。
2015年8月,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
中文名
趙剛
出生地
山東冠縣
出生日期
1976年

趙剛人物簡介

曾任山東冠縣組織部副部長。

趙剛人物事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趙剛在擔任中共冠縣縣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及組織部副部長期間,利用管理冠縣大學生村官工作的職務便利,故意不向冠縣財政局通報許恆斌等9人已調離大學生村官崗位的事實,索要上述人員的工資折(卡)及支取密碼,冒領上述大學生村官工資款共計105708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趙剛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被告人辯解,起初目的是為單位的業務支出考慮,後來非法佔有的故意明顯,變成自己侵吞,公訴機關現沒有其他證據的印證,也無法排除此項辯解,故9700元用於公務的支出應從貪污總額中扣除。鑑於被告人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悔罪深刻,且上繳贓款47800元,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2015年8月,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對冠縣組織部原副部長趙剛貪污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繼續追繳其未退繳的贓款。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