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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武裝力量

鎖定
越南武裝力量是越南各種武裝組織的統稱。實行主力部隊、地方部隊和民軍三位一體的“三民國防”體制。主力部隊由陸軍、海軍、空軍、防空軍4個軍種和若干技術兵種,是全民國防的基本力量,在全國範圍擔負機動作戰任務。地方部隊是省、縣軍事指揮部所屬的獨立團、營,擔負在本省、縣轄區內的作戰任務。民軍自衞隊是全民國防的基礎,是不脱產的全民性武裝,戰時就地作戰,並向主力部隊、地方部隊補充兵員,提供後勤保障等。 [1] 
中文名
越南武裝力量
定    義
越南各種武裝組織的統稱
越南憲法規定:國務委員會主席是武裝力量最高統率,國防委員會是最高決策機構,國防部是越軍的最高統率機關。但上述職稱和機構不是實體。越軍的最高決策和統帥機構是越共軍事黨委,最高統率是黨的總書記(兼任中央軍事黨委書記),國防部長為中央軍事黨委副書記,主持軍委日常工作。中央軍事黨委下轄總參謀部、總政治局、總後勤局、總技術局和國防工業經濟總局。分別負責全軍的作戰指揮、政治工作、後勤、技術保障和經濟建設工作。 [1] 
參考資料
  • 1.    陳德第.國防經濟大辭典:軍事科學出版社,20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