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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

鎖定
超限:是指貨運車輛的載貨長度、寬度、高度和載貨質量超過規章制度規定的限度,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係,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載: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重量,對超載的核定,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性能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行車安全性。
2021年9月24日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國開展國省道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1] 
中文名
超限超載
定    義
指貨運車輛的載貨長度、寬度、高度和載貨質量超過規章制度規定的限度,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係,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限超載定義

超載和超限是執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中容易混淆的兩個概念,不僅駕駛員知之甚少,甚至執法人員也有時難以區別。
1.超載和超限的法源或法律根據不同:“超載”一詞來源於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機動車載物,必須遵守下列規定:(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第31條規定“非機動車載物,必須遵守……”。“超限”一詞來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公路法》第50條規定“超過公路、公路橋樑、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公路、公路橋樑、公路隧道內行駛……”。
2.超載和超限標準的技術參數根據不同:超載標準的技術參數是根據車輛的裝載能力來確定的,例如載質量不滿1000公斤的小型汽車裝載1200公斤就是超載;超限標準的技術參數是根據公路的設計技術標準來確定的,不同等級的公路(含橋樑)其設計的限載標準是不同的。
3.超載和超限的客體物不同:雖然兩者在貨物裝載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寬、超長的表述,但超載既有貨物裝載,又有客運超載;而超限只在貨物運輸中有,客運中沒有超限的規定。
4.超載和超限的執法主體不同: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超載的執法主體是公安機關;根據《公路法》第8條規定,超限的執法主體是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另據有關法律要求,在沒有綜合執法授權的前提下,公安機關和交通主管部門或公路管理機構只能各執自己的法,不能越權。
5.超載和超限的法律責任不同: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0條規定,超載的法律責任包括《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8條規定的5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可以根據國務院《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80條規定在罰款或者警告同時並處吊扣1個月以下的駕駛證,因此超載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責任;根據《公路法》第76條和第85條規定,超限的法律責任是罰款3萬元以下,造成公路損害的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雙重法律責任。

超限超載隱患危害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超限超載行為會延長車輛制動距離甚至導致制動失靈,嚴重影響汽車操控性能,大大縮短車輛使用壽命,破壞公路、橋樑等公共設施,極易導致交通事故或加重事故後果。 [1] 

超限超載注意事項

一、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樑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樑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二、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三、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四、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超限超載依法整治

2021年9月24日消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國開展國省道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全力防範減少貨車超限超載導致的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將通過“源頭防範、路面查處、聯合懲戒”多維發力,強化對貨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綜合治理。 [1] 

超限超載相關處罰規定

根據2022年4月1日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
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一次記1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30%的,一次記1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30%以上未達5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記3分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以上的,一次記6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