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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鎖定
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赤峯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處級,加掛赤峯市能源局和赤峯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中共赤峯市委員會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文名
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地    點
赤峯市
性    質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類    別
組織機構

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

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的評估督導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少數由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實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民營經濟發展。參與研究擬定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
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調控目標,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彙總上報全市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審核、轉報重大項目。規劃重大生產建設項目和生產力佈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推動落實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
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要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建議。會同相關部門規劃佈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提出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負責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發展和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戰略、規劃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研究提出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和計劃。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組織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承擔全市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業的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備案、審核轉報全市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牧區能源發展工作。
負責全市能源生產、運行和管理,規範維護能源市場秩序。開展全市能源對外合作,協調推進能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全市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提出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的建議,指導協調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負責監測分析全市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市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依法開展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負責全市煤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導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和培訓工作。統籌全市煤礦火區、採空區、沉陷區等災害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市能源預測預警、信息發佈,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赤峯市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負責全市糧食、藥品儲備和救災物資儲備管理,監測市內外糧食和儲備物資供求變化。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政策性糧食和軍糧供應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
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級糧食、藥品儲備和救災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負責全市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項目。
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和物資庫存檢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落實和旗縣區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標準、糧食質量標準,監督執行有關技術規範。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宏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制定全市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國家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管理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策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糧食和物資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加強和完善政府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加強和創新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確保糧食安全和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5)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糧食和物資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28、有關職責分工
(1)與赤峯市衞生健康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市衞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佈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赤峯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的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能源局)擬訂監督實施全市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和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3)與赤峯市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全市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1] 

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制定機關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文電處理、會務組織、政務公
開、信息宣傳、檔案管理、機要保密、財務管理、信訪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組織擬訂和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整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關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法規督導科。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招投標工作。負責督導發展改革工作重要安排部署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對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導工作。
(四)規劃體改科。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佈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市總體發展規劃,統籌銜接各有關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配合編制實施跨省市城市羣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固定資產投資科。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範性文件。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彙總上報全市中央和自治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計劃。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組織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組織落實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落實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相關工作。
(六)農村牧區科。提出農村牧區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牧業、林業、草原、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牧區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農村牧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全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安置及後期扶持政策落實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七)基礎設施科。研究提出全市公路、鐵路、民航、郵政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全市公路、鐵路、民航、郵政發展情況,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按規定權限審核管理公路、鐵路、民航建設項目,備案郵政普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八)產業協調科。統籌研究擬訂工業和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與綜合性產業政策並協調實施。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製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佈局建議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國家、自治區和赤峯市規劃內及年度計劃規模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九)高新技術產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科。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佈局建議。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有關高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判國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綜合研判民營經濟發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落實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戰略規劃和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
(十一)社會發展科。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發展社會事業、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發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人口均衡發展和應對老齡化相關政策措施。
(十二)財政金融外資和信用建設科。負責全市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工作。提出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按政策要求做好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髮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指導、協調政府投資基金的設立與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按權限組織申報重大項目,承擔全市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規劃,落實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配合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工作。統籌推進全市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製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國際合作。負責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價格收費管理和成本監審科。監測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負責市場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的組織、協調工作。推進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改革,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和調整少數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重要收費政策和收費標準,負責有關價格認定及複核工作。擬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工作的規劃、政策和制度,組織開展全市主要農畜產品生產成本和收益情況調查,落實價格成本調查任務,按法定權限監審市政府定價成本。
(十四)能源綜合協調科。研究提出全市現代能源經濟發展建議,組織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以及能源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按權限履行能源行業管理,組織協調能源開發利用與合作,指導能源行業科技進步、裝備、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承擔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牧區能源發展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能源統計調度、預測預警、形勢分析、信息發佈工作。按規定權限承擔全市石油、天然氣以及煉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行業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十五)電力管理科。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指導全市電力行業管理、體制改革等工作。銜接電力供需平衡,按規定權限負責全市火電、電網固定資產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批、核准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研究提出調整電價建議。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電力運行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十六)煤炭管理科。組織擬訂全市煤炭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煤礦建設和生產秩序監管、煤炭產業結構調整、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監測,承擔煤炭行業統計分析、運行監測預警等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科技創新成果及先進技術、工藝、設備的推廣應用。按規定權限承擔全市煤炭開採加工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按規定權限承擔瓦斯抽採利用、綠色充填開採、露天煤礦邊幫煤回收等項目的審批、驗收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承擔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按照屬地分級監管原則落實中央企業煤礦安全監管職責。指導和監督全市煤礦安全基礎建設,負責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和考核發證工作。
(十七)糧食與物資儲備調控科。組織擬訂全市儲備物資品種目錄和重要物資儲備規劃,指導監督落實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制度,擬訂全市收購、銷售及輪換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動用計劃和指令。負責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和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糧食購銷政策、流通管理制度辦法,提出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總量平衡措施。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衞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和承儲企業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糧食安全市長責任制落實和旗縣區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統計分析、監測預警和應急網絡建設工作。
(十八)糧食規劃與發展科。組織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徊投資安排,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申請、審核並指導實施。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財務管理和財税、金融政策的協調落實。負責組織對全市糧食安全戰略、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研究,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市直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國有資產和經營狀況監管和審計。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組織實施“優質糧食工程”。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節糧減損工作。
(十九)行政審批科。按權限承擔有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的工作,協調自治區在線審批監管平台的應用和運行管理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紀檢、羣團等工作。 [2] 

赤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介紹

1、鍾佳陽主任主持市發改委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3]  [5]   
2、劉玉學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工作,聯繫市價格協會。
3、高曉剛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價格監督檢查局、價格成本監審局、價格認證中心和財貿金融科、外資科、經濟貿易與高新技術產業科工作。
4、單秀林副主任(鐵路辦主任)協助主任分管鐵路辦、固定資產投資科、基礎產業科。
5、侯秋海副主任(西開辦主任)協助主任分管產業協調科、能源科、西部開發科、東部振興科。
6、卞湧馨紀檢組長主持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組(監察室)工作、協助主任分管重大項目稽察科、黨辦、老幹部和招投標分會工作。
7、劉濟朋副主任(開放辦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對外開放辦、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科和研究中心工作。
8、王國棟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農村牧區經濟科、移民科、綜合科。
9、程晉剛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經濟合作科(北京對口幫扶工作)。
10、邵炳良副主任(開放辦),協助劉濟朋副主任工作,
11、孫德才副主任(鐵路辦),協助單秀林副主任工作。
12、馮雪瓊副主任(醫改辦),協助主任分管醫改辦、社會科技科、地區經濟科。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