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

鎖定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現坐落於赤峯市新城區玉龍大街西段。下設14個徵收局。
中文名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7月
地    址
赤峯市新城區玉龍大街西段
下設徵收局
14個
所屬地區
赤峯市
所屬部門
赤峯市人民政府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機構簡介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現下設14個徵收局:阿魯科爾沁旗地税局、巴林左旗地税局、巴林右旗地税局、林西縣地税局、克什克騰旗地税局、翁牛特旗地税局、喀喇沁旗地税局、寧城縣地税局、敖漢旗地税局、紅山區地税局、松山區地税局、元寶山區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屬分局、赤峯經濟開發區地税局;內設16個職能科室:辦公室、人事科、宣教科、法制科、財裝科、税政科、農税局、税收管理科、社保科、計統徵收科、監察室、機關黨委、信息中心、培訓中心、機關物業管理中心、税務學會。全市地税系統共有地税所121個、正式幹部1271人(含稽查局16人)、協税員168人。擔負着地方税收徵管和文化事業建設費、社保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基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及工會經費的徵繳職責。
從1994年至2010年地税機構組建以來的17年間,全市地税收入一直保持快速穩定增長的勢頭,相繼跨越了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40億元、50億元、70億元大關,年均增幅23.38%。社保費收入連年增長,已經由2001年的26087萬元上升到2010年的231718萬元,年均增幅25.71%。 [1]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執行國家税收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自治區地方税務局或同級人民政府的部署,努力完成税收入任務;發揮税收調節經濟的職能,運用税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
2、 負責本地區地方各部門、按營業税附徵的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工作。
3、 監督檢查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地方税務系統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4、 調查瞭解納税户的生產經營情況、培植税源,促產增收。
5、 按照管理權限和管理體制,對本地區地方税務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進行管理。負責本地區地方税務系統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監察審計工作。搞好税收宣傳工作。
6、 負責本地區地方税務系統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加強税收法制建設。
7、 負責彙總、編報地方税務系統的税收計劃、會計、統計報表工作,在向地方政府上報税收計劃、統計報表的同時,報同級國家税務局。
8、 承辦同級人民政府、上級地方税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內設機構

1、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文件審核、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綜合調研、督察、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2、 人事教育科:管理機關和本系統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辦局機關和旗縣地方税務局科級以下幹部考核、任免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權限制定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評選先進和表彰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信息化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基層班子實績考核和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
3、 財務裝備科: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審計工作。
4、 税收政策法制科:負責各項地方性税收的税政業務;貫徹執行各項地方性税收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查研究貫徹各項地方性税收政策措施,負責税收規範性文件政策把關;負責調查處理各項地方性税收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税收政策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物;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普法工作。
5、 税收管理科: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研究制定有關税收徵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税務登記和税收資料的管理;負責協税護税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指導個體税收和集貿市場的税收徵管;受理納税人提出的各項税務申請,負責税收徵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設。
6、 計劃會計統計徵收科:負責地方税税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税源;編制、分配地方税收計劃;組織地方税收和社保費繳入庫工作;負責税收和社保費票證管理、納税申報管理;負責地方税收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對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7、 農牧業税收管理局:負責農業税、牧業税、農業特產税、耕地佔用税、契税的税政業務和徵收管理;貫徹執行農牧業税收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各項農牧業税收的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調查處理各項農牧業税收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市級農牧業税收的徵收管理、稽查工作。
8、 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科:負責社會保險費的計劃分配、徵繳管理、統計分析和各項徵管制度和辦法的制定;負責社保費徵收專項宣傳,負責社保費費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負責編制社保費報表;負責貫徹執行各項社保費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並解決在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徵繳過程中與財政、勞動、金融等部門協調配合。
9、 監察室:負責本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調查本系統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對所調查案件提出處理意見,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宣傳行政監察方針、政策,教育工作人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於職守、勤政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建議;指導所屬旗縣區的地方税務局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全市地税系統財務內審和有關的幹部離任審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赤峯市地方税務局設立由自治區地方税務局紀檢組派駐的紀檢組,與監察室合署辦公,實行由市地税局和自治區地税局紀檢監察機構雙重領導體制,以自治區地方税務局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為主。
10、 機關黨委:根據赤峯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的要求,設立赤峯市地方税務局機關常委。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市局機關黨務工作和黨員管理;負責局機關發展黨員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承辦市直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11、 赤峯市地方税務信息中心:收集管理全市地方税務系統信息及有關技術檔案資料;承擔全市地税系統信息網絡的維護、應用及軟件的開發應用等工作。
12、 赤峯市地方税務培訓中心:負責全市地方税務系統科級以下公務員培訓工作,與赤峯市國際税收研究會一起,兼管税收科研等事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