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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市民營企業管理局

鎖定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引導民營(非公)企業、中小企業、聯社企業向工業園區、小企業創業基地集中;負責國家、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的規劃、申報、建設工作;組織建立健全民營(非公)經濟發展考核評價機制,負責對縣(市、區)民營(非公)經濟各項工作的指導。
中文名
贛州市民營企業管理局
地    點
贛州市
職    責
民營企業管理工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贛州市民營企業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民營(非公)經濟、中小企業、聯社經濟的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發展民營(非公)經濟、中小企業、聯社經濟的政策措施,組織草擬本市有關發展民營(非公)經濟、中小企業、聯社經濟的扶持規定或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研究提出全市民營(非公)經濟、中小企業、聯社經濟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民營(非公)企業、中小企業、聯社企業產業、產品、組織結構的調整。
(三)負責監測、分析全市民營(非公)經濟、中小企業、聯社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
(四)負責指導和推進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聯社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聯社企業加強基礎管理、質量和計量標準管理、環境保護和企業內部審計;指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聯社企業創建名優品牌,搞好市場營銷,增強市場競爭力。
(五)負責指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推進科技進步、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裝備的開發應用工作。
(六)指導和推動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建立和健全信用體系,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工作;指導和協調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開展融資工作,提出改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措施建議。
(七)負責指導和推進以技術支持、管理諮詢、信息服務、銀企合作、創業指導、人才培訓與交流等主要內容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為原創型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獲取政策、技術、市場、項目、資金、人才、信息和開展電子商務活動提供創業服務。負責非國有企業人員專業職稱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職稱評審。
(八)組織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對外貿易、出口基地建設和申報自營出口經營權工作;開展與國際中小企業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幫助企業引進先進技術、項目、資金,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九)研究提出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建議,並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使用和管理市財政扶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省、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負責全市手工業合作聯社、二輕工業、城鎮集體經濟聯合組織、聯社成員單位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加強聯社組織建設,監督、管理聯社集體資產,開展經濟合作和經驗交流。
(十一)承擔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工作指導協調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贛州市民營企業管理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中小企業局(鄉鎮企業局、手工業合作聯社)內設6個職能科。
(一)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計生、醫保工作;負責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發展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提出發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的政策建議;負責對外宣傳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融資擔保科)
擬定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發展規劃;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工作;指導發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經濟運行監測和經濟運行質量分析;負責發展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推薦,以及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信用擔保機構的管理和服務;協調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目標管理考評工作。
(三)企業管理科(民營經濟科)
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體制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工作;負責企業基礎管理、現場管理、企業家隊伍建設;指導企業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負責申報企業集團的諮詢服務和協會的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勞動競賽,促進企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系統內勞模、企業家和先進單位的評選。
(四)外經貿科(服務與創新科)
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展產品展覽和展銷活動;承辦對縣及縣以下工業園區的協調和服務;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對外貿易、出口基地建設和申報自營出口經營權
(五)科教信息科
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科技及人才的信息收集、整理和諮詢服務;指導企業開展新產品、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與鑑定;組織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申報省部級新產品、國家“星火計劃”項目;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開展人力資源開發、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搞好系統專業職稱評定。
(六)合作指導科
引導手工業聯社、二輕工業、城鎮集體經濟、聯合組織、聯社成員單位貫徹執行有關城鎮集體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監督成員單位依法開展經營活動;指導手工業聯社、二輕工業、城鎮集體經濟、聯合組織及聯社成員單位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和結構調整,推進技術進步;組織社務工作,協調聯社之間、聯社與企業之間的關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互助合作,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手工業合作聯社資產,維護聯社、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開展集體工業經濟發展的調查研究,提出促進集體工業經濟發展的措施和意見;為集體工業經濟發展提供信息、諮詢、教育、培訓等服務。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的黨建和羣團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

贛州市民營企業管理局人員編制

核定市中小企業局(市鄉鎮企業局、市手工業合作聯社)事業編制21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後勤服務人員3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職數9名,其中正科級8名(含機關黨總支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市中小企業局(市鄉鎮企業局、市手工業合作聯社)依照執行國家公務員制度。 [1] 

贛州市民營企業管理局辦公地址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市政中心北樓13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