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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市民政局

鎖定
贛州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是人民政府為民排憂解難,扶貧濟困的職能部門。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1] 
中文名
贛州市民政局
辦公地址
贛州市
隸    屬
贛州市人民政府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29日,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贛州市民政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二)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三)建立並實施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配、管理和監督使用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四)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服務等級標準;對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宏觀管理並監督實施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和管理;穩步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
(五)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建設;負責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收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殯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積極倡導文明、節儉的喪葬習俗。承辦市、區殯葬服務和管理工作;涉港澳台華僑收養兒童的登記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負責鄉(鎮)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城市街道名稱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置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佈標準地名的使用;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鑑定地名檔案。
(八)負責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年度檢查工作,查處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法活動;指導各縣(市、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贛州市民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負責民政信訪工作。協調推進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
(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儲備申報工作(含預算內項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項目申報),指導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實施工作。指導和監督中央和省、市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預決算和資產管理工作。
(三)兒童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科(未成年人保護科)
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辦理華僑以及居住在中國香港地區、中國澳門地區、中國台灣地區的中國公民在大陸收養子女的登記工作。擬訂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燬,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羣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社會組織管理和社會工作科(中共贛州市社會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擬訂全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辦法,按照管轄權限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察;指導縣(市、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參與協調、指導督促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市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工作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六)社會事務科(區劃地名科、邊界管理辦公室)
推進全市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含殘疾人“兩項補貼”、福康工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和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工作、精神衞生福利院工作)、殯葬服務、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縣際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擬訂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標準、辦法。負責縣(市、區)、鄉(鎮)行政區域、市轄區街道的設立、命名、變更和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承辦省縣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的調處。承擔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佈標準地名的使用;指導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收集整理和鑑定地名檔案。
(七)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辦省級、市級財政困難羣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牽頭負責農村脱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羣眾脱貧解困工作。指導全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八)養老服務科
擬定全市養老服務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居家、社區和機構(含特困供養機構、綜合福利院、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統籌推進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老年人福利(含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和高齡津貼工作)、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養老服務市場化等工作。
(九)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和羣團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科技管理、隊伍建設和外事管理等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2] 

贛州市民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華曉斌 [3]  [7]  [9] 
副局長:唐曉青 [8]  、嚴裕華 [10] 

贛州市民政局直屬單位

(一)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負責對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實行救助。
(二)市慈善會辦公室。負責接收海內外捐贈款物;創辦以接收社會捐贈和實施特困羣眾救助為內容的慈善超市;開展慈善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協調上下慈善機構之間的工作和關係;做好財務管理和基金保值增值等工作。
(三)市殯葬管理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殯葬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按照市政府有關火化的規定,承擔章貢區及鄰縣(市)的殯儀服務工作;受市民政局委託,承擔市殯葬管理有關執法任務,對違反殯葬法規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喪葬用品市場。
(四)市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辦公室(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負責制定社會福利有獎募捐活動的規劃和辦法;組織、實施有獎募捐活動。
(五)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承擔全市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平台建設和日常管理;受有關部門委託,依法對全市申請社會救助以及其他政府專項救助的貧困居民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進行信息比對,為認定申請人救助資格提供依據;對縣(市、區)開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進行指導。
(六)市兒童福利院。承擔孤殘兒童、棄嬰的養護、醫療、康復和教育等服務工作,因父母服刑、吸毒、患精神病或因流浪乞討、被拐賣等原因生活無着未成年人的託養服務工作。 [2] 

贛州市民政局所獲榮譽

2019年3月29日,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1]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  [4-5] 
2021年6月,贛州市民政局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6] 

贛州市民政局單位地址

贛州市市政中心北區北樓22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