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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州市應急管理局

鎖定
贛州市應急管理局是贛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贛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贛州市應急管理局
隸    屬
贛州市人民政府

贛州市應急管理局機構簡介

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原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突發事件聯動中心)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市減災委員會、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責,以及市防震減災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行政職能,市礦產資源管理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和省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1] 
保留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市應急管理局承擔。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煤炭安全監督管理局、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 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訂我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有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地方性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 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權限協調管理國家、省、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 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央駐贛企業總部和省屬企業集團除外)。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防範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對市屬企業及駐市中央企業、省屬企業的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對安全生產重點企業的執法檢查。
(十八)負責貫徹落實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監督管理地震災害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贛州市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 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人事財務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和監督有關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三)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 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工作。統籌組織實施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綜合考核。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煤礦和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科)
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組織起草有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擬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 障辦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行政執法案 卷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綜合性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應急管理系統行政執法工作。
(七)火災防治科
組織擬訂消防有關制度、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地震和地質災害管理科(防汛抗旱科)
負責地震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防汛抗旱工 作。
(九)減災救災和物資保障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
承擔 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羣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羣眾生活救助。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贛州市應急管理局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梅旭軍 [6]  [9] 
黨委委員、副局長(兼):温學松
黨委委員、市紀委、市監委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徐紹仁
副局長:呂志飛 [8] 
黨委委員、副局長:胡萍
黨委委員、副局長:鍾先斌
黨委委員、副局長:肖昌林
二級調研員:賴章忠
二級調研員:楊福洲
二級調研員:李興榮
市應急事務保障中心主任:鄧習金
市防災減災中心主任:謝旺
四級調研員:張江騁 [7] 

贛州市應急管理局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3] 
2021年6月,贛州市應急管理局社會組織行業綜合黨支部被江西省委授予“江西省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4] 
2022年3月11日,擬推薦為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並進行公示。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