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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得吳王送女潮歌送李判官之河中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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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得吳王送女潮歌送李判官之河中府》是唐代皎然創作的一首古詩。
作品名稱
賦得吳王送女潮歌送李判官之河中府
作    者
皎然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古詩

賦得吳王送女潮歌送李判官之河中府作品原文

賦得吳王送女潮歌送李判官之河中府
見説吳王送女時,行宮直到荊溪口。
溪上千年送女潮,為感吳王至今有。
乃知昔人繇志誠,流水無情翻有情。
平波忽起二三尺,此上疑與神仙宅。
今人猶望荊之湄,長令望者增所思。
吳王已歿女不返,潮水無情那有期。
溪草何草號帝女,溪竹何竹號湘妃。
靈濤旦暮自堪傷,的爍嬋娟又爭發。
客歸千里自茲始,覽古高歌感行子。
不知別後相見期,君意何如此潮水 [1] 

賦得吳王送女潮歌送李判官之河中府作者簡介

生卒:720?—798前
介紹: 唐僧。吳興人。俗姓謝,字清晝。謝靈運十世孫。幼入道,肄業湖州杼山,與陸羽同居妙喜寺,為莫逆之交。顏真卿為刺史,集文士撰《韻海鏡源》,皎然預其論著,至是聲價藉甚。李端在匡獄,依止稱門生。一時名公,俱相友善。登戒於靈隱。文章雋麗,當時號為釋門偉器。貞元中卒。有《詩式》及集。 [1] 
參考資料